监管软弱无力何来涉农资金安全

时间:2020-05-20 23:22       来源: 新华社        作者&编辑: 王艳明
  甘肃省政府日前通报了民勤县套取、挪用巨额支农专项资金问题,一批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根据甘肃省政府通报,从1998年4月至2007年12月,民勤县先后将国家及省级财政拨付的1.28亿元支农专项资金套取、挪用,用于机关经费和平衡财政预算、发放工资、修建县政府及水务局办公楼、购车及其他项目建设等,造成42个支农项目部分实施、4个支农项目未实施。  

  民勤县套取、挪用巨额支农专项资金案发生,与一些部门和官员为了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抛“三农”政策于脑后,肆意妄为有直接关系,但其背后暴露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对涉农项目监管的软弱无力甚至缺失。  

  从甘肃省政府的通报看,民勤县套取、挪用支农专项资金问题,早在1998年就已出现。可直到2008年10月,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在以《重要审计情况》向审计署反映后,才引起甘肃省重视并展开调查和处理。  

  正是这种对涉农项目监管的软弱无力甚至缺失,致使民勤县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敢把手伸向40多个涉农项目,把上亿元的支农专项资金当“自家”钱花,不断套取和挪用。  

  民勤县套取、挪用巨额支农专项资金问题提醒人们,实现对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管,仅靠部门监管已经不够,必须把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效结合起来。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切实认识到涉农项目、资金的重要性,查遗补漏,完善制度,肩负起应尽的职责;另一方面,要加大涉农项目、资金的公开、透明程度,把每一个重要环节公布于众,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在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形成的合力下,才能对地方形成有效威慑,使其不敢轻易对涉农项目、资金动手脚,从而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发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