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至关重要

时间:2020-05-20 23:1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爱民
  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理论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就在人民法院工作中贯彻“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展开研讨,形成了丰厚的理论成果。这次研讨会的召开,对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自觉研究、把握、实践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科学论断,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事业推上新台阶意义重大。

  我们党一向主张一切从实际出发,但也从不否认科学理论的重要指导作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毛泽东同志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胆识,从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情出发,创立了武装割据、农村包围城市、最终夺取全国政权的革命理论,指导中国革命披荆斩棘,走向胜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拨乱反正,不仅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的重大转变,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指导中国改革开放乘风破浪,不断取得新成就。江泽民同志创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解决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如何建设这样的党的问题,开启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征程。胡锦涛总书记从新世纪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的新变化出发,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开启了中国持续发展奔向民主、富裕、文明强国的道路。这些都说明,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是确保我们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法宝。因为这些科学理论都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立足实际科学总结的结果,是对亿万人民群众的三大实践活动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提炼和升华,是沿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轨迹实现认识第二次飞跃的重要保证。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至上”科学论断,能够成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就是因为它科学地总结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特性,能够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这三个方面是相互依存的整体,不能有丝毫的偏废,更不能割裂或对立。丢掉了政治性,人民法院的工作就会迷失正确的政治方向,难以在服务大局中一展身手;丢掉了人民性,人民法院的工作就会由于缺乏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而丧失公信和权威;丢掉了法律性,人民法院的工作就会由于随意性而陷入混乱,进而影响到国家政令的畅通和法制的统一。研究、把握、实践好“三个至上”,就需要我们重视对人民法院指导思想的理论研讨、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以理论的清醒来确保人民法院的工作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关于知与行,有史以来人们一直争吵不休。有人提出知易行难,主张“埋头拉车”,把“抬头看路”的事情交给圣贤来做;有人提出知难行易,主张苦思冥想,甚至依靠奇思妙想来故弄玄虚,完全脱离实际。我们主张知行合一,既不能因为埋头工作而忽视理论指导,又不能因为强调理论指导而坠入空谈。正确的做法是,通过理论研讨来澄清思想上的各种误区,通过学习教育来统一广大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认识,通过不断实践把“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讲,“三个至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至关重要,必须把研究、领会、实践这一指导思想的工作持之以恒地长期坚持下去,最终才能结出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的硕果来。

  作者单位: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