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至上”的生命力在于实践

时间:2020-05-20 23:1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李立峰
  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人民法院所有的理念、所有的思想、所有的决策,最终都要靠具体的司法实践来体现、来实现,都要靠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满意度来衡量、来检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以“三个至上”指导司法实践,是推进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实践“三个至上”,就要用“三个至上”武装思想头脑。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科学论断,也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当前,认真研究、教育、实践“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是摆在全国法院广大干警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法律离不开政治,法律和政治可以有机地结合。在我国,坚持党的领导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法官要自觉运用“三个至上”武装自己的头脑,并以学习实践“三个至上”活动为契机,加强政治学习的积极性,养成政治学习的主动性。

  实践“三个至上”,就要用“三个至上”指导司法实践。实践“三个至上”,就要体现在具体的司法行为上,体现在司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人民法院在确保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同时,还要考虑司法效果的最大最好,追求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尤其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为民司法、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真正把“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落到实处。

  实践“三个至上”,就要用“三个至上”推动法院工作。当前,正属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相对凸显,大量社会矛盾形成各种利益纷争,通过诉讼方式进入法院。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诉讼案件更是有增无减。与此同时,一些法院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困难,有限性的司法资源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因此,自觉实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是当前各级法院克服困难、做好工作,不断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最强大思想武器和最可靠的保证。作为人民法院干警,一定要认清当前形势,准确把握国家政策,摆脱就案办案的思想束缚,运用“三个至上”推动法院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

  理论的出台固然重要,但付诸实践同等重要。因为,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当前,各级人民法院要从政治任务的高度出发,认真学习、深入实践“三个至上”,并用“三个至上”武装自己的思想头脑,用“三个至上”指导今后的司法实践,用“三个至上”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