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至上 实现法院科学突破发展

时间:2020-05-20 23:0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许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在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理论研讨会上强调,要下更大的工夫深化研究、深化教育、深化实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从而真正履行好审判职责,把人民司法事业推进到一个新阶段。这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研究、教育、实践引向深入,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实现科学突破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勿容置疑,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首要任务就是必须在工作中紧跟“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同时服务这个大局,坚持能动司法,为实现中央提出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事实上,全国法院系统正在深入持续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就最充分且集中地体现了“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人民法院为人民司法的理念。

  审判实践活动中,坚持贯彻“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是人民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司法权威,保障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体现。这一指导思想的重点要保持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司法审判工作政治原则,坚定司法审判工作政治立场,自觉接受和坚决服从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笔者认为,人民法院要更为有效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必须始终坚持并落实好“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特别是要更加牢固地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努力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通过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富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从而更好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更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深化研究、深化教育和深化实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须牢固树立公平与正义理念,始终把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价值追求;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始终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作为重要使命;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理念,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唯有如此,才能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作者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