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的时代从来不缺新点子。在广东省吴川市黄坡镇,教师们除了备课、上课,还多了一项新工作——代收车船使用税。因为根据吴川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黄坡镇分给该校680辆摩托车税收征收任务,学校又要求每位教师完成3辆征收任务,并与今后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挂钩,“不完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7月18日《人民日报》)
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征收车船使用税应当是税务部门的本职工作,即使出现税源流失,也应该由税务部门通过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征收力度来解决,而把车船使用税的征收任务简单地分摊到社会,转嫁到其它部门,虽然地方上可以顺利完成税收任务,参与者可以获得一点奖励,但是却违背了国家法律,损害了其它群体的合法权益。
政府将征收任务下达到学校之后,势必出现这样一个怪圈和链条:学校——教师——学生——家长……而且,据吴川市官方网站报道,当地承担征收车船税任务的,不仅是学校,还有医院、派出所、法院、邮局、兽医站等机关、团体。这样一来,岂不成了全民收税,税务部门岂不成了“甩手掌柜”?
称职的部门不该将本职工作假手于人,开明的政府不该干扰学校工作工作。让教师收税,反映了权力运用的畸形和对税收国策的误解。在一些人思维中,教师是吃财政饭的,靠税收养活,哪能“光吃饭不干事”,而迫于行政命令和对红头文件的敬畏,考虑到经费供给和人事任免上的受制于人,校长也难以挺直腰杆,据法力争,对上级下达的不合法规的土政策,也只有充当“帮凶”的份。更为糟糕的是,类似事情在基层并不鲜见,如强令教师停课做拆迁中亲属工作,让学生集体停课帮助地方搞小康村调查等,学校成了狗皮膏药,教师学生任人摆布,而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则沦为空谈。
行政管理学和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政府及其工作机构,必须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依法行事,相对独立,否则,很容易逾越权力禁区,引发社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