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百姓成为“执法主体”

时间:2020-05-20 20:3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国禹
  7月9日晚,兰州一老人手持砖块站在斑马线上,只要有车辆闯红灯,便用砖块砸向违章车辆。据报道,老人当晚共砸了30多辆车,并称砸车主要是为教训无德司机。

  事件发生后,社会上见仁见智者多有不同意见。有的称赞老人是“侠义”行为,颇为老人的大胆和爽快而欢呼。有的批评老人是道德冲动,违反了法律还不知道……

  看到报道后,一开始,也颇为老人的侠义举动而热血沸腾,可随着热血的逐渐降温,渐渐地有一丝苦涩涌上心头。

  假如我们的执法机关时时处处严格执法,何用一位老人挺身而出,仗义而为?假如我们的司机每时每刻都遵守交通规章,又怎么会在一个晚上被一位老人连砸30多辆车?假如每位公民的法治意识都很强,怎么会出现这样一位侠义老人呢?这应该是执法机关的耻辱,违章者的警钟,每位公民的警示。

  当前,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司法机关,执法不严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一种人还专门钻这种空子,在执法机关上窜下跳、左右逢源,拉关系、递条子、找门子、塞票子,为的是什么,就是钻现在执法者执法不严的“漏子”,为犯法者开脱。而我们的一些执法者对这些现象不是敬而远之,而是乐此不疲。原因何在,关键在于利益驱动,里面有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和源源不断的灰色收入。倘若执法严格了,不仅得罪了人,而且那些灰色收入没有了,吃喝也没有了。人人都不傻,何苦而不为呢?更有甚者,一些执法机关,为达到本部门的小利益,采取以罚代管、以罚代法的办法。只要交了罚款,一路绿灯,马上放行。下次再犯,再拿钱来。把执法措施变成了部门赚钱、赢利的门路。只要交了钱了,即使违法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难怪会有那么多的违章车辆,难怪会有老人挺身而出。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好象谁遵纪守法,谁就是老实、没用,或者叫墨守成规、不思进取、没有开拓精神、不与时俱进。谁若是胆大敢于触犯法律,而又能通过各种手段最终不受法律制裁,谁就是能人、有门路,或者叫谁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谁就是英雄,就是“革命事业的开拓者”。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篱笆关君子,法律制庸人”的不良风气,也就出现了闯红灯的越来越多,守规章的越来越少。

  现在我国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完善,法治意识也渐渐深入人心,但由于执法机关“软执法”、不惜以身试法者受不到应有制裁的现象屡见不鲜,使人们对法治的真正含义产生了怀疑。“法外解决”,已经成为一些人遇到问题时的首选途径。私人要帐公司、找不法人员摆平问题、自己采取暴力手段解决纠纷等现象屡屡见诸报端,出现老人砸车,一些私人机构、不法人员、公民个体代替执法主体“执法”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不能不引起更多的关注和重视。

  这已经不是不懂法、不知法、法制不健全而造成的低层次的违法现象,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主体没有权威,老百姓对法律制度的不信任造成的较高层次的法律秩序混乱。要解决这一问题,最关键的,首先应强化执法机关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的意识,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其次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治乱用重典,对一些屡禁不止、屡次违法的人员,要严格依法制裁,绝不能让其逍遥法外。第三还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营造遵纪守法光荣、遵纪守法可以得实惠、违法犯罪可耻、触犯法律要吃亏的良好氛围,使全社会都自觉地遵守法律、按法律办事。我想如果人人遇到问题都能首先想到的是法律,就不会再出现老人砸车的现象,“百姓执法”的现象也将最终成为历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