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名探柯南的《四签名》中,福尔摩斯对华生说过一句话“真相永远只有一个”。可是,在翻来覆去、无休无止的云南昆明小学生姐妹“卖淫”一案中,却呈现出相互缠绕、错综复杂的多重“真相”,官方的、当事人的、媒体的,真相像演魔术一样屡屡变脸,作为群众我们该信谁呢?
一个“真相”接一个“真相”,而前一个“真相”与后一个“真相”又互相矛盾、发生剧烈冲突和碰撞。毋庸置疑,昆明小学生姐妹“卖淫案”正朝着“混乱真相”或说“无真相”状态发展。说到这儿,有必要让我们重新回溯和审视一下这起案件的“离奇”进展:
3月16日晚8点,因涉嫌卖淫,昆明某小学六年级15岁和13岁的刘氏小姐妹在自家门口被警方制服,同时他们的父母亲及父亲好友普某被一并抓捕。警方的行动导致两女孩多处软组织挫伤,普某受伤较严重。3月17日,他们被集体释放,警方称“没能抓到现行”。昆明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两女孩处女膜完整,未现裂伤。
在《云南信息报》、《春城晚报》等云南及全国各大媒体的跟踪报道下,6月2日,昆明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报会,称已对当事派出所所长、刑侦中队长和4名当事民警暂停执行职务。6月4日,警方承认:公安机关在处置小学生“卖淫案”时,存在执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引发与当事人的冲突。随后,女生家向警方提出索赔16万元的赔偿,警方则愿以1.5万元、另加2000元的精神损失进行赔偿和弥补,双方协商未果。
至此,第一个“真相”浮出水面。可出人意料的是,关键时刻,另一个真相出现了,事态发生了180度大转弯:
6月6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表示,刘氏家属与相关媒体存在造假行为,检方已要求刘氏姐妹重新进行“处女膜”鉴定。6月9日,昆明市公安局、检察院的联合通报称,小学“女生”存在卖淫行为,其父母刘仕华、张安芬因涉嫌容留妇女卖淫,公安机关依法对刘仕华刑事拘留,对张安芬取保候审。随后,小学生母亲对媒体“忏悔”,称处女膜鉴定确实存在造假行为,15岁的大儿女确实有过“卖淫史”。
此间,伍皓召集两次云南媒体负责人会议。会后的6月11日,《云南信息报》和《春城晚报》分别以《媒体如何不被蒙骗》和《未成年人需要媒体的精心呵护》为题,发文称:小学生卖淫案是一起由刘仕华等人有意策划、弄虚作假、暴力抗法、欺骗媒体、误导群众,造成的一起影响恶劣的事件。两报同时因此前“不负责任”的“虚假报道”向社会道歉。7月7日,伍皓以“求真的力量”为网名在著名的凯迪网发帖,就此事对凤凰卫视、《南方人物周刊》、《新京报》,、《东方早报》、《成都商报》等媒体记者进行批评。
此时,第二个“真相”出现了,可就在我们正要认可这个“真相”时,石破天惊的第三个“真相”又出现了:
7月9日出版的《新民周刊》发文称:7月5日,“卖淫”小学生的母亲突然“反口”,大喊冤屈。被警方认为有卖淫行为、一直没有现身的15岁姐姐也和母亲一起,向《新民周刊》记者详细地反映了警方刑讯逼供、诱供的全部过程。并称他们此前承认的“违法事实”是在警方刑讯逼供和诱供的情况作出的。对此,警方回应称,“公安机关的所有侦查活动受检察机关监督,在检察机关调查通报中已经明确作出公安机关不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如有疑问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一个又一个“真相”,发生着惊天动地的超级大逆转,真相越来越扑朔迷离,可令人疑惑的是,事情发展到今天,警方始终没有让嫖客“王某”浮出水面。而官方、当事人和有关媒体却仿佛在上演着一出出闹剧,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让人越来越看不清“真相”所在。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能力和认知能力,莫非,小学生卖淫案注定没有“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