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白玉岭,20年来多次收受巨额贿赂,在其办理的近万人的案子中无一被转为刑事案件,都是交罚款就放人,然后或藏匿或毁灭卷宗。他还涉嫌多次强奸少女、嫖宿妓女,在当地激起极大民愤。有关部门查而轻处,致使其气焰越发嚣张。(半月谈7月9日)
作恶多端的白队长“潜伏”了20年,终究难逃法网。白玉岭被抓,当地百姓放鞭炮。除去一方恶棍虽然可喜,但回顾白玉岭的作恶轨迹。让人恐怖的是“有关部门”形同虚设,甚至在变相纵容他。白队长的“潜伏”经历也就是当地职能部门监管缺位、执法违法,当地官员官官相护、利益交织,基层权力黑社会化、自由化的过程。能够“潜伏”长达20年,除了白玉岭个人本质败坏之外,相关制度安排的不完善让其找到了生存的土壤。白玉岭固然可恶但那些为虎作伥的“有关部门”也不可忽视,对相关责任必须严惩不贷。
据媒体报道,20年间白多次收受巨额贿赂,在办理赌博、嫖娼等案件中,采取截流、侵吞等手段贪污案件罚款和赌资。他还涉嫌多次强奸少女、嫖宿妓女。但就是这样一位作恶多端的“人民警察”,竟然一次次的逃过法律的严惩。“相关部门”查而轻处,不仅不愿深究其罪行尽力为其解脱,而且对其举报无论多大都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可见其能耐之大,“保护伞”之坚硬。官场利益之深。
而更为“神奇”的是,在其办理的近万人的案子中无一被转为刑事案件,都是交罚款就放人。这再一次印证了“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一铁律般的警言。权力的自由化与利益化绝非“触目惊心”所能描绘,白的权力完全失去了制约和规范。无论是在权力的横向还是纵向上,白玉岭的权力没有丝毫的规范与制约更不用说监督了肆无忌惮。相关的制度设计形同虚设。监察部门严重失职,执法违法有意饰过白的罪行。
邓小平同志有一句名言: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干不了坏事,不好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制度就是路,能够把人引向正确的方向,也可以把人引向歧途。正是对职能的界定不明确,正是对权力的横向纵向配置不合理,正是对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才,使得像白玉岭这样的腐败堕落分子能够长期“潜伏”,非法敛财肆意加害于民。
如果一开始白玉岭的腐败行为能够得到有效遏制,也不可能有长达20年的“潜伏”经历。20年不过弹指一挥间,但对于作恶者来说,20年却是一个不断强化加害能力不断非法敛财不断得到权力庇护不断侵害百姓利益的过程。白玉岭的罪行固然可恶,但20年的“潜伏”经历需要一张张官场关系网与利益网来保障。严惩白玉岭自不待言,对于那些纵容白玉岭的“有关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和这张利益关系网上的人员同样不可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