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接受人民网专访时说,人民法官首先要明确是人民至上,而不是法官至上。法官应把当事人看做是兄弟姐妹,是衣食父母,是我们可以交的好朋友,同时又是我们的老师。聆听此言感受颇深,张立勇院长将案件当事人放在如此高的位置,是民本的归位,是民意的舒展,是对民主的尊崇。
把当事人当老师,有助于我们倾听民声。在案件大量增加的今天,法官工作任务很繁忙,面对当事人没完没了的诉说,法官容易产生厌烦情绪,可能会打断当事人的话题,也可能干脆不听或不让当事人说话。这样,当事人极易产生对抗情绪,影响司法的社会效果。把当事人当老师,就是尊重当事人,平等谦和地对等每一位当事人,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正,社会的关怀和正义的力量。就如同宋鱼水同志说的“法律是无情的,而司法是温暖的”。要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因为倾听是我们法官的义务。
把当事人当老师,有助于我们查找不足。我们法官不是神,我们要做善于听取意见的智者。当事人指点我们的工作哪些地方做得不好,哪些地方做得有错误,就是对我们的最大帮助。我们只有像学生一样聆听他们的情况反映,虚心对待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才能从中收集到我们工作中的缺憾,查找到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我们只有把当事人当做我们的亲人、兄弟姐妹来对待,才能从他们的质疑、不满甚至抱怨中找准问题,剖析根源,在今后的工作中真正做到“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把当事人当老师,有助于我们提升质效。当事人以自己的案子为根据对我们的工作提意见,对办好其他案子非常有益,非常重要。我们应当收集整理当事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以建立当事人情况反映的“绿色信息通道”,及时把当事人反映的比较集中、针对性强、有指导作用的意见建议向上级法院报送。以便在更高层次上、更大范围内研究方案,制定措施,修正我们的工作,努力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让审判工作离人民满意的距离近些、再近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