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应让好人终有好报

时间:2020-05-20 17:1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长欣
  农民工涂远付路遇小偷扒窃行人,想也没想冲上去制止。小偷用水果刀砍向涂远付,砍断6根手筋,血流如注。周围上百人围观,无人制止和报警。小偷从容逃走,被偷者也悄然离开现场。“好人难做啊……以后不敢管这样的闲事了。”涂远付躺在病床上说。(7月31日《南国都市报》)

  好人无好报的非正义结局,带来的是无尽的悲叹。更让人义愤的是,小偷行凶时百人围观,却无人制止和报警,最终让小偷从容逃走。此事一出,舆论一片哗然,纷纷指责围观市民麻木不仁、素质低下,慨叹世间冷漠无情、世态炎凉。其实,类似这种“义而不举”的事情不时便见诸报端。

  在我的印象里,中国人是极有血性的,面对施暴行为常常一声怒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而时下的境况却是,偷盗、抢劫,甚至强奸等罪行面前,人们却害怕当英雄。这是为何?

  我以为,这与见义勇为行为缺乏制度保障有关。君不见,现在见义勇为者有几个有了好下场的?当年重庆开县勇救19名落水乘客的英雄金有树,只因下水救人,染病无钱治疗,多次求爷爷告奶奶似地写信给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求救,终因无人理睬,而抱病身亡,临死还发出“我救了19个人的命,谁来救救我的命”的感慨。如今涂远付一句“好人难做”,同样为这个时代见义勇为者下了一个悲痛的结语。

  当道德不足以推动人们去见义勇为的时候,国家就应当担当起奖励和补偿的义务。奖励包括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精神上给予见义勇为者应有的称号和荣誉,物质上则要根据见义勇为过程中所导致的后果给予应有的补偿。

  当英雄出现的时候,我们应该好好地保护,破除人们“怕当英雄”的心理,政府应激发民众见义勇为的勇气,用制度激励见义勇为,这样才能让“英雄流血不流泪”。当前,不少地方虽然成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但它大多是民间性质的组织,资金来源没有保障,能救济的数额较小,受惠的对象较少。而破除制度上的尴尬,建立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国家补偿和鼓励的制度,政府社会共同努力,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