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为啥对入股煤矿公职人员查而不处

时间:2020-05-20 16:5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铁鹰
  湖南桑植县发改局原副局长文津生,入股村办集体煤矿,非法获利700余万元,桑植县纪委一边承认文津生利用职权非法牟利,一边对其非法入股煤矿的行为查而不处。(7月22日《人民日报》)

  文津生入股煤矿是在2004年8月,其时他是县发改局的副局长。其后,桑植县有官员因非法入股煤矿受到处理,比如,县粮食局局长就因拒绝撤资退股上缴非法所得,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文津生在2005年也受到了处理,被开除党籍,并由发改局副局长降为普通科员,只是文津生受处分不是因非法入股煤矿,而是贪污公款。受到处分一年后,文津生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在拿着退休金的同时,安心经营着煤矿。

  桑植县纪委对文津生非法入股煤矿的事实非常清楚,但却认为其“已因贪污而被开除党籍并提前退休,无法查处”。看看,文津生因祸得福,按照县纪委的说法,如果他不贪污公款,那非法经营煤矿一事是一定要严肃处理的。可桑植县纪委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因为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前的违法行为不用追究。显然,桑植县纪委没有依法依纪对文津生进行严肃处理。

  桑植县纪委对文津生的“特别照顾”,实际早就开始了。2005年,文津生贪污公款数万元事发,按照规定,文津生已经触犯刑律,可桑植县纪委最后没有将其移送司法机关,文津生只是被开除其党籍、降为普通科员。显然,桑植县纪委当初开除文津生党籍,看似严肃处理,实是借以纪代法对其进行了保护。

  桑植县纪委对文津生查而不处,绝对不是偶然的,背后有着不可告人的原因。如果上级部门对文津生非法经营煤矿的行为进行严查,应该能查清纪委对其“照顾”的原因,甚至可能查出文津生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