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五是司法人民性的典范

时间:2020-05-20 14:1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詹菊生
  《苍天》在热播,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感悟也从理性向感性升华。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为百姓着想,深入调查研究,找出事实真相,分清是非责任,寓裁判于情理之中,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是司法人民性的典范,是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当代价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就必须深刻理解和认真实践司法民主、司法公开、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就地办案、不拘形式等“马式”审判方式。

  巡回办案,宣传法律。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走出法庭,深入群众,一边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一边向群众宣传法律。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解决了纠纷,又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向群众宣传了法律,让人民群众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减少纠纷的发生。通过就地办案,提高群众分辨是非的能力,灌输百姓尊重法律的意识,同时也使法官熟悉民情,知晓民意,找到解决纠纷中法律、风俗、习惯、民意的最佳结合点,促进纠纷的和谐解决。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人民性,不仅是就地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平息纷争,保护权益,教育群众,而且通过就地办案,宣传法律,有效地推动了社会的进步。这一点,正是今天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价值所在。

  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查明案件事实,是解决纠纷的关键;国家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广泛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穷尽各种方法努力发现事实真相,在充分尊重风俗民意的基础上严格依法解决纠纷,以“真正替人民服务,而不是替人民制造麻烦”为目标,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人民性体现。“不是替人民制造麻烦”,就是要查清事实,依法裁判,及时平息纷争,案结事了,不能因法官工作失误而给当事人造成诉累,不能因法官工作失误而损害当事人权益,不能因法官工作失误而误导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仰。司法的人民性,就是司法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实践。

  解决纠纷,纠纷解决。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就在于不仅是解决纠纷,而且实现了纠纷解决。《苍天》是历史的再现,随着剧情的展开,马锡五办案重在“纠纷解决”已逐步吸引着观众。今天,我们要求法官办案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不正是要求法官通过审判来实现“纠纷解决”吗?只有一个个纠纷解决了,审判的职能就体现出来了,社会也就日趋和谐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的人民性也就自然彰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