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斌飙车案,引发了公众对飙车、“醉驾”事件的关注。然此事尚未从公众视野中消失,又发生了魏志刚酒后飙车案。如此惨剧接二连三的发生,公众不得不悲情地质问:这是为什么?
8月6日新华网报道,杭州市民魏志刚4日晚酒后驾驶保时捷越野车,在市区繁华地段撞死一名过马路的16岁少女,此事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案发后仅一天,杭州市交警部门在5日晚展开的集中整治行动中,仅3个半小时就查处了621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包括21起酒后驾车。
应该说,杭州市交警部门有“亡羊补牢”之意。马芳芳惨剧发生后,闻风而动开始全市交通大整治,这是必要之举。百姓的生命安全来不得半点儿戏,相关职门必须认真履职,筑起一道生命的安全屏障。
然问题是,胡斌飙车案发生后,交警部门为何不立即采取铁的措施,严厉惩治那些肆无忌惮的飙车、酒后驾车者。倘若交警部门当初汲取了血的教训,防患于未然,严格执法到位,还会发生马芳芳惨剧和21起酒后驾车事件吗?
想一想21起酒后驾车的违法事件,着实让人可怕。可以说,如果不是马芳芳在“爱心斑马线”上被撞死去,交警部门就很难采取集中整治行动。那么,谁又能保证这21起酒后驾车不会危及李芳芳、王芳芳等等市民的生命安全?倘若敬畏生命,总是需要用血的代价,总是要用生命来唤醒,这太沉重和可怖了。
杭州某电视台的一位主持人在做节目时曾大声追问“是什么驾驶员有了开坦克的野心?”固然,某些驾车者自身素质差是重要原因,但更重要的是监管的形同虚设。执法者熟视无睹、麻木不仁,加之惩治酒后驾车、飙车者的违法犯罪成本低,使得某些驾车者无视法律、无视生命。事实上,执法的缺失,就是在偏袒和纵容酒后驾车、飙车行为。
“醉驾”事件“前撞后继”,这是一个恶性标本。而防止其产生恶性循环,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外,最有效的措施就是严厉惩治。因而,交警部门当始终绷紧监管神经,对酒后驾车、飙车者坚决实施“零容忍”。只有监管上的强硬和万无一失,才能真正构筑起生命安全斑马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