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官员当以“治病”为先

时间:2020-05-20 10:3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铁夯
  7月29日,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交通局前局长谢林因两年不交停车费,并涉嫌辱骂和殴打负责物管的六旬老汉一事被媒体披露。8月5日,龙马潭区纪委给予谢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免去谢林交通局党委书记职务,并免去其交通局长职务。没想到仅过两天,被免职的谢林即到泸州市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报到。10日,谢林正式出任开发区办公室副主任。(8月13日《成都商报》)

  一不留神,我们的官员就创造了一项世界吉尼斯记录,只用了短短的五天时间,就完成了从“被免职”到“科级干部”的漂亮转身,当然,这里面少不了个人的“努力”,更少不了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只是这样的问责却让我们这些平头百姓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问责本就是对道德品质低下、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给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等官员的一种惩罚,它虽没有刑法来得那样严厉,但也决不像小孩“过家家”那样随便,7月12日实行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更是对官员的问责和复出做了严格的规定。而问责的目的也是惊醒某些官员,使他们在犯罪的边缘悬崖勒马,避免更大错误的发生。换句话说,就是为了“治病”,在官员身上的毒瘤没有化脓之前,由医生主动剔除,从而避免感染其他部位,而医生就是我们的人民群众和干部管理部门。

  而现在,我们一些地方的干部管理部门不知什么原因,在问题官员出事之后,往往是通过免职迅速把其拉出舆论和公众的视线,使公众的监督失去方向和靶子,而在事态平息以后通过调职、返聘、异地为官等各种方式使“问题官员”迅速“转正”,把“救人”放在了前面,简直就是舍本逐末了。

  诚然,国家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他们过去也许为党、为人民作出过贡献,也许他们才华出众、能力过人,但是否十三亿人民、七千六百万党员中就没有了德才兼备的精英,就非让他复出为官不可?即使复出,也应该是在他认识到自身的错误,通过学习和改造“脱胎换骨”以后再说吧?

  那么,对“问题官员”就该一棒子打死吗?回答当然不是。正所谓“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干部既要监督、管理,更要爱护、挽救,只是现在有点溺爱罢了。有一句话说的好:质疑是爱、宽容是害、纵容是腐败。对官员的问责就是病情轻微时的打针、吃药,一旦官员讳病忌医,等到非动手术刀的时候,恐怕早已病入膏肓无药可治了。

  问责官员当以“治病”为先,让问题官员接受人民监督的洗礼,洗净心灵,荡涤灵魂,获得重生,对其本人、对党的事业都是幸事,我们的干部管理部门应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