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五审判方式充分体现了人民性

时间:2020-05-20 10:3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陈国平
  当前,电视连续剧《苍天》正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段播出。该剧反映的是1943年马锡五同志从事司法工作后,亲自参加案件审判实践,经常下乡,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巡回审判,及时纠正一些错案,解决了一些缠诉多年的疑难案件,因而受到群众欢迎。人们把这种贯彻群众路线,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办案方法,亲切地称之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综观剧情,马锡五审判方式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1)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案情;(2)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3)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4)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公正。

  马锡五审判方式不仅是根据地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采用的一种战时的、临时性的审判方式或制度,它也是建国后中国民事诉讼模式的原型。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马锡五审判方式重回人们的视野,虽然其并不完善,也有人认为它违背了现代司法注重的程序公正,但是我们认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本思想正体现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人民性,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们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不是一味在形式上模仿、复制,甚至简单地照搬照抄,而是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所蕴含的司法灵魂:一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的办案作风;二是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的简便、利民的办案方法;三是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灵活的办案模式;四是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参与调解的办案思想。

  马锡五审判方式告诉我们,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决定了人民法院的一切工作应该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以群众呼声作为改进法院工作的不竭动力。无论任何时候,司法都不能背离人民群众的需求,一旦背离了群众的需求,无论这种司法制度设置是否符合世界通行的做法,最后都会处处碰壁,甚至被人民群众从另一个层面给予致命的打击。马锡五审判方式这种贯彻群众路线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的办案方法就充分的体现了人民性。

  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要针对个案,灵活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中优秀的审判方法。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一种优良的司法传统和重要的审判方式,形式灵活,程序简化,在基层特别是在广大农村有着独特的价值。在我国的一些村地区,法官在审理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时就可以采用这种方式,走群众路线,注重调解的多元性多样性。在办案过程中,要满腔热情地关心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使群众的意见和法律溶为一体。针对个案特点,将诉讼方法与其它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相互配合,在运作过程中借助道德、社会舆论、情理判断事实,协调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调解组织,说服当事人。既要合乎法律,又要为当地舆论所赞扬,既要使当事人心悦诚服,也要得到案外群众的拥护。

  作者单位: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