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起,央视一套开始在黄金时段播出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人民法院报社等单位联合摄制的电视连续剧《苍天》。它根据真实的人物——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锡五原型改编。它通过一个又一个真实而又纯朴的故事,表现了马锡五同志对人民群众的深切热爱,并由此将党的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相连的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
尽管工作很忙,但每天晚上我都抽出时间来观看《苍天》。每看完一集,我都无法抑制内心的感动。作为法官,要向马锡五学习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在那个旧的司法制被废除,而新的司法制度尚未建立的年代,马锡五作为一个把百姓看作是“苍天”的法官,他所经历的曲折是震憾人心的。正因如此,马锡五不仅是那个时代的英雄,也是新时代人们心目中的英雄,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作为法官,我们首先是要学习马锡五执法为民、执政为民的亲民思想。他对人民群众的那份深情、那份责任感,他的那种把人民群众看成是自家亲人的无私精神,无不让人为之感动。今天的法官,有相当一部分是缺乏这种亲民思想的。在这部分人看来,法官即是“官”,他的职责是办案,他只要按法律程序审完案子就完事了,至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是否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是否心服口服则在所不问。一个精通法律但把自己与群众隔离起来的法官,也许可以成为“办案能手”,但却不能成为人民心目中所爱戴的“法官”,不能成为马锡五式的“英雄”,是不会被历史所记住的。
作为法官,我们要向马锡五学习他简便利民的工作原则。在审判工作中,法官要以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为准则,事事处处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处理。比如,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原告卧病在床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法官为了方便群众,可以把审判庭设在原告的病床前,这样,既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院的温暖,也便于查清案件事实,做出公正裁决。
作为法官,我们要学习马锡五巡回审判的工作方式。巡回审判对于法官来讲是劳累的,但它的好处在于可以达到进行普法教育的效果。法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法官审理民事案件,不是一定要坐在审判庭的,而是可以深入田间地头、街道社区进行的。这样,一方面可以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办案经过,另一方面也是给一些不懂法的老百姓上了一堂法制宣传课,可谓有“一箭双雕“之效果。
作为法官,我们要学习马锡五注重调解的工作方式。众所周知,调解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运用非常广泛。为什么要调解呢?这是因为法院办案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限度的统一。比如,在审理亲属之间的财产纠纷案件时,法官应当尽最大的努力进行调解。因为如果法官不经调解,直接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或者没有想尽办法做好调解工作,那么,当一纸判决书下来,亲属之间的感情很有可能从此以后荡然无存。这不是法官所希望看到的,不是我们审理一起案件所希望达到的效果。因为,我们审理民事案件为的是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因此,我们就要尽最大的可能去做好调解工作,争取当事人双方的相互理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马锡五的每一个故事,都向我们展示了党的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鱼水深情,展示了一个法官的心系民生、与百姓融为一体的真切感情,他用自己光辉的一生,为广大法官树立起一个永垂不朽的榜样。让我们踏着他的足迹,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大踏步地前进,积极投身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实践活动中,为人民审判事业奋斗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