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为中海油提供“开胸验肺”的便利

时间:2020-05-20 10:0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马想斌
  美国司法部披露,美国控制组件公司在全球行贿,行贿名单中有6家中国公司,包括中石油和中海油。中海油近日发表声明否认员工收受贿赂。而中石油及其他几家中国公司尚未就此做出回应。(8月16日《新京报》)

  自己的刀能削自己的把吗?答案是不能。面对洋贿赂,中海油自己能查出自己员工收受贿赂吗?答案是“未发现”。别轻看这个看似轻飘的自我辩解词汇,“未发现”背后蕴藏了多少国企自查的玄机,在“发现”之前谁也说不清。按照中海油的逻辑,“未发现”只是目前的,至于以后看情况再说。

  这种表面决绝却暗地留有余地的说法,不失为危机公关的一种好方式,但中海油自证清白的做法难以消除公众的疑惑,这反而使得从经验判断的公众更加产生了不信任感。当然我们愿意相信国企都是清白无辜的,但自检实属道德自律的范畴,自检结果的可信度与企业的良知和自身的信誉成正相关。且不说之前的国企丑闻让公众对国企信誉打了多少折扣,单就是近期频出的国企陷入贿赂门事件,也使得社会对中海油的这种自我调查的可信度产生质疑。

  不知道力拓案在披露之前是否也进行过受贿自检,但是在这种国企垄断利益自保的显规则下,中海油几句轻飘的自我辩解之词难以给公众呈现事件的真相。而洋贿赂事件的另一端对此已经是铁板钉钉之事,同时刑事处罚也如火如荼的进行。贿赂犹如鼓掌,一个巴掌难成气候。在此之时,中海油的自我辩解,只能说明两种情况,要不就是美国司法部就是对中海油进行诽谤,要不就是真实存在洋贿赂而中海油只是怀着咬紧牙关死不承认的鬼胎。

  可不论是“帝国主义忘我之心”的恶意诽谤,还是中海油顺应跨国企业“入乡随俗”接受“洋贿赂”,目前唯一的合理解决办法就是检方的介入,这也是冰释公众疑虑的前提。既然中海油比其他5家装聋作哑的企业有自我纠检的勇气,那么中国的司法责无旁贷的应为中海油提供开胸验肺”的便利

  其实话说回来,国企频频陷入贿赂门和跨国企业敢于犯险腐败并在中国能“入乡随俗”,主要原因是面对中国市场的法律漏洞和司法监管不力,行贿投入与巨额回报相比着实显得微不足道。而习惯于依靠行政手段获取利益垄断地位的国企,并未对法律产生足够的敬畏。

  俗语有云:不见棺材不掉泪。在自由与不自由,生存与死亡的选择之间,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选择。自曝行贿的美国控制组件公司的那些员工,并不是出于道德良知,而是基于对法律的敬畏。

  借于此,中海油自设公堂来澄清贿赂门的声誉污点,显然不能与国际接轨。唯有检方代表的司法介入,才是国企清白与否的最佳证明方式。纵然结果或许不能令事件的双方和社会公众满意,但至少可以给外国企业和社会公众释放一个信号,中国市场并不是“洋腐败”的热土,中国的司法可以弥补市场监管自身不足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