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导航灯

时间:2020-05-20 07:4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漆慧兰
  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近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增强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从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国家政权、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放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之中抓紧抓好,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王胜俊院长的此番讲话,简洁而内涵深刻,朴实而立意鲜明,全面而重点突出,为当前面临复杂国际国内形势的刑事审判特别是大案要案审判,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指明了科学发展方向,恰似一盏引导全国各级法院刑事大要案审判工作的导航灯。

  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要始终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人民法院工作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时候都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办理大案要案过程中始终要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执法理念,自觉地从有利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科学发展的高度地谋划和实施,努力寻求依法妥善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力争使案件审理的结果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做好刑事审判工作,要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以公正促和谐,以公开促稳定。刑事大案要案的诉讼过程,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和开展,以最大限度地彰显司法公正。在案件的实体处理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将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双重检验的“铁案”。在追求司法公正的同时,绝对不能忽略诉讼效率。依法审理,快审快结,力求将正义在第一时间彰显。

  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要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办理刑事大案要案的过程中,对于罪犯的处罚,一定要做到罪刑相适应,罚当其罪,罪责相当。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相济。从严从重处理主观恶性深、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分子,有利于为人民群众增加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对于一些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的初犯、偶犯、从犯、中止犯、未遂犯、未成年犯等,从宽处罚则有利于挽救并促其改过,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增加和谐因素。

  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要努力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工作是刑事案件的有机组成部分,案件的处理结果往往与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等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办案过程中法官们要多从情、理、法的角度,促成被告人与被害人就经济损失达成赔偿协议,使被害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最大程度地为受害人挽回损失。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