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近日指出:在当前形势下,各级人民法院务必增强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从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国家政权、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必要把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放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之中,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去谋划,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
刑事大案要案都是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危害性严重、审判结果影响性大的案件。王胜俊院长的讲话,印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根本原则。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是我们人民法官必须始终要牢固树立的意识,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职责。一切犯罪行为都是对人民政权的蔑视和破坏,特别是那些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对人民政权的损害更大,后果更严重,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担心、最关心的事。人民政权的巩固和稳定,是确保人民能够当家作主、人民利益能够切实得到维护和实现的根本保证,也是党的事业能够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为人民法官必须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要从讲政治、服务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刑事大案要案的审理工作,通过对刑事大案要案的审判,让人民群众有安全感,对人民司法有信心,对人民法官有信心。
增强忧患意识是保证。俗话说人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对于人民法官来说,增强忧患意识能保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履行好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要始终有如履薄冰的感觉,对人民所赋予的审判权始终充满敬畏之情。只有心怀忧患意识,才能始终对人民的感受保持敏感,对民生充满关爱,对社会进行关注,才能切实增强对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才能始终胸怀全局,心有百姓,心有法律,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繁重的任务和严峻的形势做到心中有数,也才能保证从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国家政权、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做好刑事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
增强责任意识是关键。王胜俊院长指出,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确保办案质量需要的就是人民法官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确保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增强责任意识是关键。执法办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务,是人民法官的第一职责,案件质量的高低不仅仅是法官的能力和水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法官的责任心的问题,而责任心正是人民法官工作作风和为民意识的集中反映。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对每一个程序的把握、每一个事实的查明、每一个证据的认定、甚至对每一点疑问的排除,无不需要高度的责任意识。只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我们所办理的每一件案件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社会的检验,也才能办成“铁案”。
在审理刑事大案要案的过程中,我们还要尊重民意,体现民意。民意是什么?如何在审判中体现民意?只要我们严格执法,坚持三个至上,确保程序和实体公开公正,对证据的采信另人信服,适用法律正确,让人们不产生合理性的怀疑,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这就是充分体现了民意。此外,对于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刑事大案要案的审理工作,我们法官也不能对此充耳不闻,更不能我行我素,置身事外。只有让人们了解,人们才能理解,所以,与媒体做适当的沟通和解释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对某些案件,仅仅靠判决书恐怕是难以服众的。
作者单位:云南省陆良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