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座谈会召开了。会议紧紧围绕“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了近年来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经验;分析了新形势下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服务大局、严格依法办案、统筹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统筹兼顾司法公正与审判效率、坚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刑事审判方针;强调了提升组织领导能力、提升统筹协调能力、规范和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对攻克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大案要案审判难题的现实意义。必须引起我们特别注意的是,王胜俊院长指出了“深刻认识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面临的复杂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国家安全、社会稳定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是“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特别是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思想前提”。这一思想前提揭示了目前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问题存在的实质,并指明了问题解决的途径和方略,值得我们深刻研究。
勿容置疑,刑事审判在人民法院整体工作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刑事大案要案审判更在任何时期都是人民法院乃至社会各界关注和倾斜的焦点。中国司法史能完整书写的,当属刑事司法;在人民司法的发展史中,则唯刑事审判能贯穿始终。长期以来“刑老大”的位置,决定了刑事审判的楷模化标准,其执法之规范、程式之严谨已几近细枝末节。然目前刑事审判存在的诸多问题正在于此,一是程式僵化节奏缓慢与形势极不相符,二是思路狭隘取证琐碎与犯罪极不相称;三是过分注重法律规范与现实需求极不合拍。如我们不能“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彻底改变刑事审判的这些诟病,就难以改观目前形势审判的严峻形势;破解刑事大案要案审判难题也将成为空话。
人民群众对于刑事审判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是什么?简言之,就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这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刑法任务是完全相合的。而目今犯罪频发、恶性事件不断、大案要案叠出,说明我们的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相比距离远远不足。这种不足说白了只在于一点,那就是不合社情民意。中国多绝大多数老百姓,对刑事审判从骨子里充满了敬畏,也正是这种敬畏慢慢地将司法者搁置在社情民意的表层,加之刑事审判程序的诸多弊端悬空了这种搁置,因之完全可以断言刑事审判脱离了社情民意,要扭转这一局面就必须顺乎社情民意,特别是审理刑事大案要案更应该顺乎社情民意。
社情是大案要案滋生的土壤,审判是大案要案处理的过程,法律是大案要案裁判的标杆,民意才是审判的价值、法律的落地和社会土壤的改良。顺乎社情民意审理刑事大案要案,既能实现法律的价值判断,又能司法的社会效能,是刑事审判人民性的真实体现。我们必须在此下达功夫,花大气力。
(作者单位: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