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司法为民,最高人民法院新措频出,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要案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就新形势下的刑事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总结近年来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王院长在讲话中深刻分析了新形势下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强调了在当前形势下,各级人民法院把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放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之中,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去谋划,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的必要性。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稳定大局,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因此,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和谐、稳定,定纷止争的目标,千方百计做好各种矛盾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当前社会矛盾突出,恶性、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严峻形势下,既要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也要兼顾办案的社会效果,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大要案过程中,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既要做到实体公正,还要做到程序公正,确保案件质量,把每一起大要案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此外,迟到的公正也是一种不公正,因此,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不能因为是大要案,关注的人多,社会影响大等原因,久拖不决,一定要按法定审限将案件办结。
刑事大要案的审判,因涉及人复杂的矛盾与案情,涉及社会稳定与健康发展而备受关注,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大要案过程中,除了要保证程序上的严密外,在组织领导和审判人员的组成等方面也要加强,以强化审判职能
面对越来越繁重的刑事大要案审判任务,我们一定要将思想统一到王胜俊院长的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研究大要案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审理大要案的经验教训,认真了解人民群众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准确把握维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积极创新大要案审判的工作思路,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