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熟人社会”说开去……

时间:2020-05-20 01:5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袁祖云
  所谓“熟人社会”,最早是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概念。指人们按亲疏、内外、生熟程度,区别性对待与之交往的不同对象,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私人关系,构成一张张看不见的关系网。“熟人社会”的基础是“自己人认同”,对于“熟人社会”,费先生曾经在《乡土中国》中提出了中国社会关系“差序格局”的理论概念。他认为:我们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以“己"为中心,象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他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其特点是人与人之间有着一种私人关系,“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

  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的典型话语。民间“熟人好办事”的说法,正是对“熟人社会”特征的一种朴素表达。费先生还认为,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在越来越大的社会空间里,人们成为“陌生人”,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因为只有当一个社会成为一个“陌生人社会”的时候,社会的发展才能依赖于契约和制度,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才能通过制度和规则,建立起彼此的关系与信任。契约、制度和规则的逐步发育,法律就自然地成长起来。

  因“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典型话语的缘故,所以有人把“熟人社会”亦称之为“关系社会”、“后门社会”。“熟人社会”强调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办事大多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生熟程度、感情深浅程度,关系越亲密就越有可能被中心成员用来实现其“利益目标”,在这里责、权、利的界线较为模糊,他人的权利容易被侵犯,在公共事务中则容易发生论资排辈、任人唯亲、徇私舞弊等等。

  中国历来是一个“人情社会”,注重“礼尚往来”,有时甚至是礼大于法,这也是“熟人社会”盛行的原因之一。在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毫无疑问,这种“关系社会”的行为模式已经阻碍了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首先,它弱化了“法治”的功能,“人情网”对制度执行的干扰,是无法回避的社会现实。以“关系”代替“契约”,“熟人”的“情感”代替了法律的威严,很容易使得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天平在“人情”中发生倾斜。其次,以“人情”代替“竞争”,淡化了“竞争”的激励,将亲情、交情、友情这种温情脉脉的手段移植到管理企业、管理国家、管理社会中来,导致经济管理中丧失了“利润”的冲动,社会管理丧失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激励。更为严重的是,它还可能引发社会腐败,权力寻租行为的泛滥,社会风气的败坏。因此,“熟人社会”的过分发育,是对法治社会的腐蚀、市场经济的摧残、和谐社会的瓦解。于是有学者提出和呼吁,当前中国应当实现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型(此文暂不论及)。

  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对“熟人社会”进行的论述,首先是关于“熟人社会”的定位:“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费老的言下之意即为,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社会”,与之相对应的是“陌生人社会”。然后是关于“熟人社会”的信用和规则:“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费老还列举了一句话用于证明“熟人社会”信用的有效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社会中的信用体系和规则是一个社会能否良性运转的核心,费老认为“从熟悉到信任”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个质的变化,即“从俗即从心”,规矩形成了,并且“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费老对于“乡土社会”的经典论述成为了我们对于“熟人社会”的基本认识。首先,费老把“熟悉”当作了熟人社会的基础,认为“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与其相对应的就是“陌生人的社会”,这对于过去的中国是一个误会。把“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对应是传统与现代的思维模式。如果在中国社会内部思考问题,“熟人社会”的基础和边界都相当复杂。在人们社会生活的普遍经验中,人情交往使得一个“圈子”的生活秩序有了自我的保障,也就是具有了“熟人社会”的性质。这说明,仅仅“熟悉”是不够的,还要有更深层次的交往——人情,在这个基础上,人情、面子、信任、规则作为“熟人社会”中人们的生活原则发挥作用。所以,“熟人社会”的基础和“边界”并不是“熟悉”,而是一个特定生活圈子的原则和发挥作用的机制,在圈子之内是熟人,之外是外人和陌生人。

  其次,费老认为“熟人社会”运行的基础是信用和规则,笔者深以为然。但是,并不一定是从“熟悉得到信任”,真正能够让人产生信任感并且促使规则形成的是“自己人认同”。因“内部化机制”的无形和有形的存在与制约,人情往来使得面子、信任、规则等在“熟人社会”内部发挥作用,并且成为熟人社会一个恒定的规则。

  在“熟人社会”这个“差序格局”的圈层结构里,人们的信仰、道德观、价值观以及所有言行,过分打上“关系”远近、“熟识”程度等亲情的烙印,由此蔑视并超越公正、公平的社会伦理道德、专业制度、组织原则甚至法律,形成了不正常的社会状态。围绕“熟人”的“家人圈”,“熟人社会”遵循的是人情法则、需求法则,家人之间不分彼此,我的需求你应该满足,反之亦然,“熟人圈”中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本人情账;对“熟人”的道德观是知恩图报,不能背信弃义;“更熟的人”则“称兄道弟”,有了“拟似家人”的色彩,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人情的交换来往总要披上“义气”的外衣。只在“生人圈”里才适用公平法则,讲童叟无欺、诚实守信和公平公正。在这里,“己”与不同“圈子”中的人之间,依据关系的亲疏远近,奉行着不同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差序格局”中“家人圈”的边界极富弹性,并不完全是严格意义上的直系亲属、旁系血亲和姻缘亲等,“自家人”既可以是近亲远亲,也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圈子的“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人物。同样,“熟人圈”的边界也极富弹性,也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圈子里表示熟络能为“己”所用的人物,只要有用,生人也可以“一回生、两回熟”。随着社会的变迁,传统的以“血缘关系”、“地缘关系”维系的“差序格局”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利益成为“差序格局”中决定人们关系亲疏的一个重要维度。人们可以通过认同宗、认干亲、拜把子等形式把非血缘关系转换成拟似血缘的关系,纳入到“家人”或“拟似家人”的圈子中。现实中,每个国人都有一个以“己”为中心的或大或小的“差序格局”;他既是自己处于中心的差序格局中的“己”,同时又在别的许多“差序格局”中扮演着“家人”、“熟人”和“生人”的角色。整个社会人际关系体系,就是由这样的无数个大小不一的“差序格局”叠加起来的。

  社会生活的每一项制度中,对行为人都有允许和不允许的限制性规定,这样的限制性规定,我们称之为“制度边界”。由于“制度边界”总是具有某种“灰色地带”的特征,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这就给“熟人社会”中的人们提供了可操作的空间。“灰色地带”的空间越大,可操作的空间就越大。“己”一旦掌握了某种权力,权力便因“爱有等差”而被用来关照“家人”和“熟人”,执行制度的尺度能宽则宽,“被允许行为”的范围扩大到尽可能的极致。

  由于制度边界“灰色地带”空间的存在,由此,当“己”拥有执法权时,便一定要先搞清楚惩罚对象是谁,惩罚对象与“己”是什么关系,亦即对象在“差序格局”中与“己”的亲疏远近关系,甚至要先搞清楚惩罚对象与“己”的“家人”、“拟似家人”的亲疏远近关系,以及上司的“家人”、“拟似家人”的亲疏远近关系,才决定以什么“标准”来做出处置。如对象是“家人”、“熟人”,或遇到“家人”、“熟人”的说情,公平公正便让位给人情世故。于是,“手下留情”的“情”字成了执法者和说情者罔顾法规的“心理支撑”。“铁面无私”者因太不近人情而无以面对亲人和朋友,加上为“己”日后多留后路的算计,便促成了执法者在制度宽限极致下“网开一面”、“下不为例”的自觉选择,既给足了“请托人”的“面子”,又满足了“己”在圈中被誉为“仗义”的精神需求。同样,当“己”拥有资源的分配权或奖励奖赏晋升的决定权、建议权时,自然也会利用制度边界的“灰色空间地带”,尽可能地给予自己乃至上司的“家人”、“熟人”更多的关照和机会。更甚的是,一些精于此道者便在“人情”的掩盖下“礼尚往来”,谋取个人和小圈子的不当利益。而对待“生人”,则往往在制度把握的尺度上以避免责任风险为要义,宁严勿宽,最多也只是“不偏不倚”。

  中国在历史上就是一个人口密度大、人均占有资源少的国度,由于资源和产品的相对匮乏,以生存优先、关爱近亲成了人们的必然选择,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爱有等差”的道德规范。这一道德规范一旦被践行到极致,就会导致社会的畸变,最典型的就是所谓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个人发了迹,“家人圈”、“熟人圈”都受惠。“家人圈”和“熟人圈”的大小往往与“己”掌握的政治、经济等资源的能力呈正相关,拥有资源越多,圈子就越大。从某种意义上说,“差序格局”实际上就是一种对社会稀缺资源进行配置的模式,一种潜规则的资源配置模式。进一步分析,我们还可以发现所谓“面子”的真实含义。在“差序格局”中,一个人只有达到了“家人”讲责任、“熟人”讲人情的道德标准时,才会受到别人的尊敬、赞誉或特别优待,反之则遭受冷落、唾弃和指责。当一个人在社会交往中具有脸面上的正面评价时,也就发展出了他的“人情”和“关系”。现实中,人们一般不会与没有“面子”的人讲什么“人情”和“关系”,即使要讲的话,也要看在另一个人的“面子”上。一个人的“面子大”,便意味着他的成功和支配社会资源的能力强,而一个完全没有“面子”的人则很难在社会立足。因此,国人对“面子”的敏感乃至焦虑,便构成了中国社会发达的世故人情的心理动力。

  上述分析的“差序格局”因素,可以说,直接导致了当代中国两个比较突出的社会现象。一是尽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呈易发多发态势,甚至有人发出“腐败是不是越反越多”的疑问。这充分说明,我国廉政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二是“边吃肉边骂娘”。人们一边享受改革开放30年的成果,谁都不想回到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一边又在抱怨市场经济社会的不公。而耐人寻味的是,许多人在骂别人“走后门拉关系”、搞“内幕交易”的同时,又巴不得自己有后门可走、有关系可拉,总之,礼送不出去心有不甘,礼送了出去心也不甘……

  作者单位: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