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官”频繁落马凸显监督不力

时间:2020-05-20 01:4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汪明卓
  10月9日晚,武汉大学主页首页“珞珈新闻”一栏发布了一则消息,称该校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和原校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受贿罪,先后于9月13日和9月26日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陈昭方被捕后已被免去常务副校长职务,龙小乐在被拘留前已被免去校党委常务副书记职务。目前,此案正在侦查中。

  在人们的印象里,只要一想起大学,首先就会想到“象牙塔”。“象牙塔”是纯洁、无瑕和高尚的写照,恰恰象征着知识、正义与清高。大学的校长或书记通常是著名学者,或是某个领域的杰出专家,在“象牙塔”中处于塔尖位置,备受敬仰。然而,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在各种利益的侵蚀下,“象牙塔”内开始变得浮躁,充满利益纠葛,一些高校校官没能守住自身底线,没能抵御金钱的侵扰,埋下了罪恶的种子。

  近几年来,高校校官腐败案频发,先后有: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总额达1400多万元,判处无期徒刑;延安大学原校长惠延德在任榆林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党委书记期间受贿60余万元,判刑13年;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被控受贿160多万元;浙江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白同平受贿65万余元,判刑11年;同济大学原副校长吴世明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受贿25万余元,判刑5年;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受贿80多万元,判刑13年……一串串名字真的让人感觉触目惊心,象牙塔内竟然腐败频仍,一些顶着专家教授、博导身份的校官接连落马,不得不说是一种警示,更多的则是凸现了当前高校自身监督的不畅和外部监督不力

  高校校官腐败案与当前高校自身监督不畅有着必然的联系。虽然当前大部分高校都归入地方管理,而且高校校官们的任命也越来越透明化、科学化,但长期以来高校校官都是由党委、政府机构任命的,具有很强的官员化、行政化特征,而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大多是在高校校官的直接领导下,所行监督之事很难脱离校官们的监管,也都需要看校官们的眼色。在这种背景下,高校的内部监督大多形同虚设,很难起到第一线监督作用。

  同样,高校校官腐败案与主管部门监督不力也有一定关联。由于各高校本身的特殊性,独立性较强,而且有较大的自主性,高校校官们通常受到的约束不多,仅仅只是行政层面上。而主管部门基于自己种种原因,难以对高校校官们进行较为有力的监督,主管部门对其监督管理往往只是每年进行几次检查,听取汇报,让高校校官们自己评自己,或是根据相关举报进行调查,且调查手段相对单一,大部门的调查都不了了之,很难实现有效监督效果。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高校校官腐败案对教育部门而言是一种深深警醒。如何用活用好监管措施,已经摆在了高校及其主管部门的面前,亟待解决。

  作者单位: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