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曝抽天价烟、戴名表、开高档轿车,被网民冠以“史上最牛房管局长”之名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受贿案,昨天下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法制日报10月11日)
“小小鼠标”撂倒贪官,这是网络反腐的胜利。一项网上调查显示,网民有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反腐败阵地,其积极意义不可低估。中国人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大多数人选择明哲保身,即使知道有腐败行为的官员,大家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举报又恐石深大海,也担心报复而敢怒不敢言。随着网络反腐的兴起,因其传播便捷、覆盖面极广,举报人通过网络匿名举报,引起网民的关注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使得网络反腐变得更具有生命力。在我国这种国情下,网络反腐开辟了反腐败的一条新路子。通过网络监督,贪官生活在社会中,周围群众的监督一点一滴地汇聚起来,是很充分的。网络监督已经成为盯住官员、鞭挞腐败的便捷而有效的手段。有了网络的监督,到处都有“警惕的眼睛”,官员会更加谨言慎行。
然而尽管网络监督气势非凡,但是网络监督如果没有制度约束,也可能会偏离监督的初衷。在现实的网络反腐过程中,披露信息有时可能会侵犯个人隐私,有时会演变成为个别人贬低、诬告官员的网络暴力。另一方面网络屡屡曝出官员腐败行为,也凸显出监督者的尴尬与懈怠。同时,执法机关不能单方面看网络民意,更重要的是以事实为依据,重证据,不冤枉一个好官员,也不放过一个腐败分子。
刚刚结束的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可见中央对反腐败的坚强决心。网络反腐作为我国传统的五大监督体系中群众监督的一种形式,已成为公民参与廉政建设的一种新途径。所以,笔者建议应尽快对网络监督立法,对网络监督予以规范。使这种信息渠道得到有关部门实际的重视,将网络反腐有效地推动下去。只有制度跟进,将网络反腐与其他监督机制共同形成合力,让更多的群众加入到网络反腐败这种有效斗争中来,真正预防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作者单位: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