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法官,断是非曲直、平百姓纷争、显公平正义是其义不容辞的光荣使命。正是钦慕于法官这一神圣的职责,20年前,我毅然选择了法官职业。
但是,法官的职业实践让我清醒地认识到,法官的职责虽然光荣神圣,但要实现这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却是一个在平凡普通中锤炼执着的信念与追求的艰辛历程。在这个实践过程中,法官并没有想象的那么伟大、那么崇高、那么的受人尊重。相反,却常常还要忍受当事人和老百姓的猜疑、抵触、责难甚至蛮横等不理智行为。
我想,为了实现法官的信念,越是在这个情况下,法官越要沉着冷静,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能体现法官的涵养与气质。因为我们是人民法官,我们办案目的就是为人民解决问题,平息纷争。如果老百姓都是讲理懂法的,也就没有了是非纷争了,所以越在这个时候越是考验法官的时候,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强烈信念时刻提醒着我们,不能放弃,更不能粗暴,一定要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尽一切办法、尽一切努力,最大限度地化解当事人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取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凭着这股信念,历经风雨,在我的法官生涯中,化解了一个个矛盾,也收获了一份份快乐。
但要最大限度地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决非易事,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时刻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和法官神圣的职业追求,正确理智面对讲理或不讲理人当事人,用平和的语气通俗的语言耐心地释法讲理。其次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克服坐堂办案的官僚作风,扎根到群众中去,与群众打成一片,深入群众了解案情、征求意见,使审判工作建立起坚实的群众基础,利用群众的智慧,发挥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支持司法。第三就是要时刻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克服畏难情绪,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始终以化解矛盾为目标,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作者单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