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举报网应实现与举报者的互动平衡

时间:2020-05-19 22:4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李宁
  中央纪委监察部28日统一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10月29日新华网)。

  继2008年6月开通全国统一举报电话以来,这是中央纪检委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的又一举措。与前阶段重庆打黑风暴和大批高官落马结合起来,可一起作为中央加大惩治官员中腐败案件力度的佐证。开通全国举报电话和网站则可看做是政府主动寻求与公众合作开展大范围反腐“战争”的标志。

  笔者认为,基层和高层有一条链接渠道还是不够的,发挥举报网的作用还应实现双方的互动的平衡,防止举报的失衡。

  政府在公共建设中作为公共利益的委托人,有必要保证公共利益的最优化。政府更是纳税人资金的管理者,有必要保证公共资金的安全。由于腐败必然涉及至公共的利益和权利的损害,打击腐败是职责和民心所向。而在此活动中政府应扮演的是主动“打虎者”的角色。对于举报人的举报,政府无疑必须重视,并及时开展检查和处理。在查清后更要对举报者进行答复,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而不是处罚不良举报。

  腐败官员无处不在,“黑暗权力”范围无处不涉。这就要求政府绝对做到保证举报人的安全。在现实社会中,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案件时而有之,举报人一经报复则是毁灭性的。2008年“李国富案”则是典型案例,而这种保护应该上升至刚性的法律,建立具体的举报人保护制,以消除举报人的恐惧心理。

  公众作为政府利益的保护对象,作为腐败的侵犯对象,则有必要认真对待举报。这要求公众不要站在自己的利益上考虑问题,而是站在公共利益和社会发展的角度上。一方面要求公众良性举报,举报的标准是公权者危害了法律和正确的公共利益,不应是公权者按照法律做出不符合自身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公众应该勇敢的举报权力的非法行为,以积极参与国家事务和政府管理的心态,排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

  在反腐败已成为大势所趋时,全民参与反腐已成为必然,举报网为全民反腐实现提供了可能性和可行性,但要实现彻底的可能,需要实现互动的平衡,需要政府的认真对待举报案件,正确处理政府与举报者的关系,公众排除恐惧心理,提高维权意识,以正确的心态对待举报。让腐败在双方的良性互动中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