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记者28日从纪检监察部门获悉,自江西省出台首个“党政问责制”办法以来,问责方式已由以往追究“有过”向追究“无为”深化。今年以来,江西吉安已有16名领导干部在“无为问责制”的风暴中被追责。其中,5名科级干部被免职待岗,9名被降职,2名被换岗(见10月29日《信息日报》)。
10月29日,《江西日报》头版也推出赣州市章贡区实行《庸官无硬伤照样可能红牌罚下》的报道。该报道称,对年度绩效考核确定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晋升;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停职歇岗3个月,参加诫勉谈话、离职培训、一年内不得提拔和评先评优;评为不称职的,停职歇岗6个月,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或免职,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两年内不得提拔和评先评优;连续两年评为基本称职的,停职歇岗6个月,调整或免职;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读过这两则报道,让人开始震撼:干部问责制风起了,电闪了,雷鸣了,雨下了。官员有过要问责,无为也照样要问责。明哲保身、四平八稳的干部“稳”不住了,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的干部坐不“安”了。昔日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尸位素餐、消极怠职、工作碌碌无为,没什么大过错的“太平官”们,已经被“干部问责制”推到了人生价值、为民掌权、为民谋利或背弃初衷、失信于民、淘汰出局的十字路口。有过必问责,这是权责相称、权责统一的起码要求和常识。无为要问责,这是落实党的事业、人民利益至上,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更高更严要求,是优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干部队伍形象、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满足社会发展和民众需求的时代要求。“能者上,庸者下”,为能干会干肯干的干部提供更好的施展空间,对庸庸碌碌混日子的干部进行再教育、进行“淘沙重冶”后,能用的用,不能用、没得用的坚决淘汰。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作为人民公仆的干部来说,不管职务高低,都贵在身体力行,贵在积极而忠诚地履行职责,贵在时刻铭记“权为民所用”。“干部问责”之前,也确有少数领导干部因工作能力有限、工作责任心又不强,在工作中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不求有功,只求无过,平庸度日,变成“不倒翁”式的“太平官”。江西吉安市和赣州市章贡区所卷起的“无为问责制”风暴,正是要治理这些躺在“只求无过”温床上甘做“太平官”、闲享“安稳福”的干部。干部问责制的“有过必问责”,好,得民心;干部问责制的“无过要问责”,更是一声惊雷,深得人心。
把视线转到法官队伍,有过问责已是早有清规戒律。然而,对于个别不讲政治,不讲大局,机械办案,闭门办案、不追求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统一的法官行为,对于少数法官消极工作,办案作风散漫,不讲司法效率,不能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有所作为,对于极少数法官不思进取,不求政治、业务过硬,老是因水平能力所限而办错案、办不好案、办不了案、办不好事等等,有必要也引入“无过要问责”机制,以起警醒、鞭策、激励的外力高压的作用,推动法官队伍建设。
作者单位: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