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重庆市大足县卫生局副局长宋文奇,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宋文奇提出上诉,昨天该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庭审中,宋文奇请求法院免于刑事处罚,他愿意回到医疗岗位为人民服务。(11月17日《重庆晚报》)
看到宋文奇似曾相识的话语,笔者不禁想起了众多贪官们的“求情语录”。对比之下,除了用“如出一辙”一词外,没有更好的语言来形容它们的相同了。有人说“贪官一求情,人们就发笑”。声泪俱下、扭捏作态的求情秀我们已经看过不少,类似“八股文”一般的语言更是信手拈来,或者要求再为人民服务,或者主动提出愿意回家当农民。于是,人们也就得以见证了无数千篇一律的求情语录的出笼,乃至日渐由此产生审丑的疲态。
可能有人惊诧于生活经历、作案手段、地点、背景完全不同的贪官们怎么可能产生同样的求情语录。其实,在固定的贪官求情模式下,职务、经历、地点等外界因素丝毫无足轻重,“规范版本”早已提供了基本框架,只需依据个人实际适时补充就可大功告成。任何贪官东窗事发之后,都可以照本宣科依葫芦画瓢。关键问题是它们可信吗?
全国公正执法的楷模、优秀检察官方工,长期从事审查起诉工作,他说:“我难以相信这些贪官煽情的忏悔。这些昔日风光十足的赃官,并非偶然失足,他们长时间犯罪,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早已扭曲,而一旦东窗事发,却能在短短几个月内就马上提高了觉悟?他们犯罪时完全没有人格尊严党性原则,戴上手铐就能懂得了党性重要?这种口是心非欺世盗名的伎俩对他们来说,是驾轻就熟的看家本领。如果司法人员因轻信他们而真对他们从轻处罚,必然会失去法律的严肃性。”
从此不难看出,很像很雷同的求情语录根源就在于贪官们的侥幸心理。多数贪官之所以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当庭求情,不过是想要赚取一丝同情之外,得到“一次改过的机会”。正是这样的侥幸心态促使他们将求情语录当作了最后的“救命稻草”,以至于不惜拼凑陈词滥调来扭捏作态。而贪官之所谓求情,不过是在丑行大白于天下之后的求情,是一种极力挽回自己损失的“次优选择”。仅仅是希望善良的人们心生怜悯,进而法庭能给他们较轻的处罚罢了。
贪官们求情应该说大都是在作秀,在玩金蝉脱壳之计,其目的不外乎想法外开恩,而非真正的从灵魂深处赎清自己的罪孽。因此,只有根绝贪官企图以虚假求情赢得社会同情,进而骗得从轻处理的投机心理,“为人民服务”总在受罪获刑后的闹剧才不会一幕幕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