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出警队”暴露公民维权之路不畅

时间:2020-05-19 18:4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李宁
  据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报道:近期,在湖南长沙一些经济活跃地区出现了由涉黑组织成立的“地下出警队”,采用暴力威胁、非法拘禁、斗殴滋事等手段替人“消灾”、帮人“出气”。日前,长沙市公安局对此开展重点整治,一举摧毁“地下出警队”1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00人(11月10日《南国早报》)。

  在人权、民主和法治的社会,“地下出警队”为何有生存空间,公众为何弃正常维权途径不用,转而冒险求助“地下出警队”?这种社会需求让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公民正常维权之路效率低下甚至堵塞,公众在遇到必须解决的事件时,寻求效率高的“地下出警队”也是可以理解的。

  某种意义上,“地下出警队”并不单纯是黑恶势力蔓延的产物,他的存在必然有其生存根基——市场需求。这种需求来源于普遍的社会利益纠纷者,加之正常问题解决机制不畅,“地下出警队”因此而“被需求”。以非法的身份来解决问题,势必会采取简单、有效的方式。值得一提的是,不管“采用暴力威胁、非法拘禁、斗殴滋事”还是更残忍的途径,其目的都是替人“消灾”、帮人“出气”,解决问题。

  在和谐稳定的社会中,公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纠纷应该得到快速和妥善处理。“地下出警队”暴露出这种途径已经失效。目前社会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自行解决、民间调解、仲裁解决和法院判决这几种形式。在民间调解无能为力时,公众就求助于政府机构的调解,显然,如果这两种途径有一个能实现其功能,“地下出警队”就不会猖獗。

  权力者不作为或少作为,“为公共服务”的责任和义务被权力带来的利益和高贵所掩盖,早已将前人的“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教导抛之脑后。“小事”不出警,救护车为抢夺病人而置病人生死于不顾,公务员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态度,种种权力的傲慢态度始终占据权力者的大脑,在堵塞公权者谦卑的服务意识的同时,从此也堵塞了群众纠纷解决机制。

  诚然, 在当前社会经济日益发展,人与人之间经济交往不断增多的情况下,用非正常手段去解决问题,不仅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发展,无视国家法律,还破坏了社会稳定,践踏社会公平和正义,更危害到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民主、人权和自由正义的社会,打击这种“斧头帮”式组织迫不及待。

  仅靠“打地鼠”式的打击并不能从根源清除,我们还需从建设正常问题解决机制方面着手,包括民间社会调节组织、政府司法部门和法律手段,以主动、积极的态度为有问题的公众提供服务,为利益纠纷双方疏通问题,为解决问题提供完整的法律条文,社会公正得到保护,“地下出警队”才会根绝,社会才能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