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院立案“窗口”成为“连心桥”

时间:2020-05-19 15:1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烈忠
  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人民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新址正式启用仪式上指出,立案信访场所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要坚持和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把立案接待场所建设成为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为民司法之窗”。根据这一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应行动起来,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并以此作为法院服务群众的具体抓手,进一步提升法院和法官形象。

  建设好立案“窗口”是体现法院人民性的必然要求。常识告诉我们,公权来自于人民权利的让渡,公民权利是公权力的起点和源泉。也就是说,法院的权力来自人民的委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也是司法能动主义的必然要求。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主义功能,要求司法准确把握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方便群众立案和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看起来是些琐碎、平淡的细微小事,实际上却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建设好立案“窗口”,为群众诉讼和表达诉求提供优质的服务,就是法院和法官服务于民的具体行动。

  建设好立案“窗口”是打造展示法官良好形象的平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是一句空动的口号,而是要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细微之处见精神”,许多群众,正是通过法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得出对法院的直观印象。“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高,就会给群众一种如浴春风的感觉,反之则会让人“倒胃口”。群众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非常关注到法院诉讼是否能得到便捷的立案和耐心的接待,满足人民群众这一期盼,就要求各级法院在立案“窗口”建设上下足功夫。

  要将立案“窗口”打造成为群众与法院之间的“连心桥”,不仅需要加大物质投入,改善相关基础设施,还要进一步提高立案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法院服务群众的“软实力”。在立案基础设施建设上,要实行换位思考,从方便群众立案的角度来设计、建设,对能给群众提供便利的硬件条件,要舍得投入。同时,要健全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办案公开制度、文明接待制度,大力提高立案信访接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公开办案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开展诉讼引导、加强风险提示、促进调解和解,加大司法救助,尽最大努力为涉诉群众依法行使诉权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什么叫以人为本、人文关怀?法院能把像加强立案“窗口”建设这些民生小事当作头等大事来办,并能使足全力,扎实做好,就是最好的答案。因为群众会看在眼里,热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