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司法服务职能贯穿审判工作全程

时间:2020-05-19 15:0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李立峰
  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坚持和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把立案信访接待场所建设成为“为民司法之窗”、“文明司法之窗”和“和谐司法之窗”。最高人民法院加大立案信访工作的“三窗”建设,为各级法院开展立案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是坚持人民法院“人民性”的体现,是深化人民法官“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的体现,是做好今后立案信访工作的思想指南。

  当前,各级法院正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而立案信访工作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步,立案信访部门也处于与群众接触的第一线。立案信访部门人员的司法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方法,决定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第一印象,决定了法院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公信力。因此,各级法院要以开展“三窗”建设为契机,增强法官的“为民司法、文明司法、和谐司法”的能力,提升法官的司法服务水平,全方位做好今后的立案信访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强调,“立案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了对各级法院立案信访工作的指导,体现了人民法院愈加重视司法服务职能发挥,主动把司法服务职能延伸到了司法工作的第一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立案信访工作实践中,我们要坚持正确、科学、理性的思想指导,把最高法院的指示精神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立案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自身的独特性,决定了负责该项工作的法官要具备优良的司法能力和高超的服务水平,尤其要摆正心态,放下架子,要有一种为民服务的朴素意识。通过倾听群众心声和广纳群众意见,为群众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尽可能地把信访苗条平息在萌芽状态。今后,各级法院要以“三窗”建设为先导,增强“窗口”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把司法服务职能贯穿到审判工作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