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新址于正式启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启用仪式并讲话。在讲话中,王胜俊院长用“为民司法之窗”、“文明司法之窗”和“和谐司法之窗”的“三窗”建设作为人民法院立案与信访接待工作建设的目标,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对群众诉讼权益的充分保护以及对群众的深深关爱之情。此外,这栋“回”字型大楼的本身也饱含服务群众、让群众感觉家的温暖的寓意。
人民法院之所以冠以“人民”二字,是因为“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人民法院的权力皆由人民赋予,也理应用之为民谋福祉,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诚如王院长所说,“立案信访工作作为党和国家群众工作及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人民法院的立案信访场所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可以让人民法院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同时也搭建起了一座法院与社会各界联系沟通的桥梁,其重要性不言自明。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也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问题。极少数法院对立案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其立案信访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仍然存在。极少数干警忘却了自己的服务职能,或是做事拖沓,效率低下,或是态度恶劣,毫无礼貌,让前来立案和信访的群众是满怀希望而来,带着失望离去,无形之中拉大了群众与干警之间的距离,破坏了群众与干警之间的血肉之情,影响了法院司法的公信力。随之而来的可能就是矛盾不断激化,不时赴省进京上访。这些行为正是与法院“人民性”根本属性背道而驰的,是不容于我们的党和人民的。
“三窗”建设的提出,是一种指引,也是一种提醒。在当前日益复杂的环境下,人民法院应当不断深化“三个认同”,把群众当亲人,切实擦亮立案信访“窗口”,注重民意沟通,了解群众疾苦,及时为民解忧。用文明的语言、礼貌的态度、热情的接待、良好的设施、妥善的处置将人民司法的文明性和人文关怀不断发扬光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