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奏响为民文明和谐司法序曲

时间:2020-05-19 15:0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汪明卓
  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新址正式启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启用仪式并讲话。在讲话中,王胜俊院长用“为民司法之窗”、“文明司法之窗”和“和谐司法之窗”的“三个窗口”建设作为人民法院立案与信访接待工作的目标,要用“窗口”搭建一座与民沟通、为民服务、文明司法的桥梁。此外,在这栋精心设计的“回”字型大楼的背后,也饱含着人民法院真情服务,让群众感觉家的温暖的深刻寓意。

  众所周知,人民法院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是人民法院面向群众的第一道关口,是人民法院提供诉讼服务、了解社情民意的第一个环节,也是群众实现自身诉求、维护自身权利的第一个步骤。正如王胜俊院长所说的那样,“立案信访场所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功能重要,作用重大”。立案信访工作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人民法院“为民司法、文明司法、和谐司法”工作是否顺利与立案信访工作开展的好坏息息相关。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把好人民法院服务的第一道关,打造“为民司法、文明司法、和谐司法”窗口就必须做好思想工作。这就要求立案信访接待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人民性”理念,始终贴近群众、心系群众,关注群众利益、重视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认真克服对群众的麻木不仁、漠不关心,克服烦躁情绪,摆正与群众的关系,用“一起身、二让座、三倒水、四听诉、五送出”接待方式,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负面现象,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同样,软件建设不容忽视。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办案公开制度、礼貌接待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始终坚持立案信访窗口工作的高标准和严要求,遵守司法礼仪,规范接待用语,展现司法文明,为涉诉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改进立案方式,在坚持统一、规范立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远程立案、电话立案、网上立案等新的立案方式,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告状难问题。不断拓宽司法救助范围,及时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救助,在尽可能减轻当事人负担的同时,确保困难当事人能够更好的行使诉讼权利。全面加强信访接待,认真维护信访群众的合理权益,建立行之有效的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初信初访的处理效果,注重发挥党委、政府、村组干部的协调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三窗”建设,对人民法院而言是一种鼓舞,也是一种指引。在当前日益复杂的环境下,人民法院擦亮立案信访“窗口”,注重民意沟通、了解群众疾苦、及时为民解忧,得到的必将是群众的满意与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