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内多家互联网站关于“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豪车检察长盖豪华办公楼”的热帖,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纪委调查结果显示:女检察长的“豪车”是从当地一家企业借用,检察院新建办公楼属阿荣旗正常基础设施建设。(12月6日中新网)
饱受网友口水的阿荣旗女检察长“豪车”、“豪楼”事件,终于在公众翘首以盼中等来了权威答复:“豪车”是借的。也正因为车是借的,因而女检察长也就不存在奢侈享受及其他问题,这大概是当地纪委调查后所要表达的意思。
然阿荣旗纪委恰恰忽视了一个屡遭指责而权力部门又屡犯的现实问题,那就是权力介入的“借车”,往往就是权力寻租的开始。这绝非一退了之的事情,背后有无不为人知的交易,显然值得更深层次的盘查,也是公众关注事件的真正目的。
阿荣旗检察院现有车辆10辆,这对一个县级检察院来说保证其正常的工作需要,已足足有余,根本不存在用车紧张的问题。既使暂时从中为检察长调济一辆专车,也不会非要借车方能解决。笔者所在县也是国家级贫困县,检察院仅6辆车,每天还有车躺在院内“睡觉”。既如此,诚如调查所说“借用”,那么检察院为何要从当地企业借用豪华车?
据笔者揣测,这种“借车”有三种可能,一是大众途锐牌越野车在当地确实名贵,女检察长也想借来沾沾光;二是挟权力以令企业,企业不敢不从。事实上,在当地有权有威的检察长想借车,对某些企业来说这是巴结还来不及的好事,岂能不恭敬从命?三是企业有事犯在女检察长手中,趁女检察长专车受损大修之机行贿,名为“借”实为摆平。
当然,无论哪一种原因,女检察长“借车”都有可能肉包子打狗——有借无还。而且,借了企业的车,就得为企业“服务”。这种“服务”肯定是以践踏法律为代价,或庇护,或开脱,或充当保护伞。因此,对女检察长“借车”一事,虽然“借用情况属实”,但调查不应就此终止。官员借车、借钱、借房后的腐败屡屡出现,已经让公众十分揪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