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马晓玉)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少年庭针对辖区国棉二厂社区贩卖毒品案件多发的情况,为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组织法官在国棉二厂社区中心广场公开审理刘某某犯贩卖毒品一案。社区广大群众旁听了案件审判。
该案依法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当庭举证、质证、认证。被告人刘某某归案后能够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经过近一小时的审理,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秦都法院组织法官深入社区审理案件并当庭宣判,振奋人心,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让更多人认识到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庭审后,社区群众普遍反映,法院在社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旁听,充分感受到了司法公开、公正,有力的震摄毒品犯罪分子活动,同时,开展了有效的法制宣传,希望今后法院能经常进社区审判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