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项重点工作要敢于创新

时间:2020-05-19 05:0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爱民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央政法委提出了2010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三项重点政法工作,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这三项重点工作是审视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只有在法院工作中创造性地贯彻落实,才能在发挥审判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不辱使命。

  人民法院肩负着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调处纠纷、宣传法律等职责,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诚然,人民法院在过去工作中的好做法是应该坚持的。但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一味地拘泥于过去的习惯做法,不敢大胆创新,轻者会贻误工作,重者会事与愿违,甚至会做出不利于三项重点工作落实的傻事蠢事来。

  当前,我国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与二十一世纪初相比较发生了较大变化,与计划经济时代更是有着天壤之别。一些过去没有的矛盾,现在冒了出来;一些过去有效的管理手段,现在很难奏效了;一些过去可以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的制度,现在显得有些失灵了。也就是说,一些新问题出现了,一些老办法失灵了,一些老制度滞后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固步自封,就会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一筹莫展。

  例如,在民商事审判中,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这里边需要做的创新就很多。如何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各个环节来开展调解工作,如何通过审判来促进人民内部和谐团结,如何通过法院工作来修复社会矛盾,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拿出行之有效的新办法来。此外,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开展协调工作,在执行工作中开展和谐执行工作,这些都需要我们开动脑筋,勇于创新。

  再如,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实现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无缝对接”,如何与其它部门通力协作做好缓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如何开展好少年审判工作,如何立足审判工作开展好法制宣传,诸如此类的问题都要我们在总结以往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大胆推出新的方式方法。近期,河南省法院系统在参与社会管理方面,大胆尝试社会法庭工作,积极利用社会法官调处简易纠纷,各方面反映良好,就不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

  还有,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方面,各地法院都曾做出过很多探索,积累了一些好经验。但是,廉政制度还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必要。比如,在增大法院工作公开度方面,如何开展典型案件网上直播工作,如何开展裁判文书向公众展示工作,如何让公众开放日形成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如何在法院工作中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我们是审时度势,拓展思路,以更加广阔的胸怀去接纳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用阳光来防腐拒变,确保廉洁。

  创新是各项事业永葆青春的保证,也是人民法院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一大法宝。况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很多方面都很难以做到整齐划一。因此,凡是宪法、法律、国家政策允许的做法,只要有助于三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我们都要在听取群众意见、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大胆地尝试,大胆地闯,存在风险的可以先行试点工作。唯如此,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项三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中,我们才能披荆斩棘,争取更大的作为和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