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化迎来法院工作春满园

时间:2020-05-19 04:4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爱民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亮点很多,随着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落实,司法公信度增强,司法权威提升。其中,一个备受关注的亮点就是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增大了公开化和透明度,民意沟通信箱、裁判文书上网、公众开放日、社会法庭等等一些新鲜事儿在令人目不暇接的同时,社会各界人士也普遍感受到了人民法院贴近民众的胸襟和胆识,听到了人民法院工作走向公开化的铿锵足音。

  我国有着漫长的封建社会历史,阴森、神秘的衙门曾让老百姓望而生畏。“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道出了衙门的腐败;“饿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说出了打官司的艰辛。在传统戏曲中,每当断官司的官老爷出场,都有衙役们手持杀威棒,凶神恶煞地高喊“威武”。这些传统观念无疑给普通民众认知人民法院带来了极大的心理障碍。

  毋庸讳言,一个时期以来在增大公开化方面人民法院的一些同志是存在着种种顾虑的。其一是认为只有神秘化,才能增大权威性,维护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所需要的威严。其二是认为人民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担心通过公开化在公众面前亮了丑。其三是认为过分在意社会公众的看法,会影响到人民法院贯彻独立审判原则。当然,还有其他顾虑,但主要是以上这三个方面。

  事实上,神秘化并不必然地会带来权威,还会带来误解和歪曲;对自身的缺点和错误捂着盖着,就如同讳疾忌医一样愚蠢可笑;在强调独立审判原则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与之并行不悖的公开审判原则。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国家管理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人民法院所开展的审判工作就是国家的重要管理事务,从理论上讲也必须全方位地对公众开放。人民法院增大公开化的实践也表明,法院工作的公开透明带来的是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带来的是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以及干警的监督和信任,可谓是“走近消除误解,贴近化解隔膜,透明便于监督”。例如,河南法院系统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并开办《网评法院》专栏,诚恳地接受监督,在保证公正裁判上就收到了事半功倍的好效果。

  在最近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中央政法委提出了2010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人民法院只有坚持并拓展公开化措施,才能在完成三项重点工作中不辱使命。比如,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人民法院需要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社会力量通力协作;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人民法院也需要与社会各界的鼎力配合和支持;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中,人民法院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监督。由此可见,这三个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都必须靠加大公开化力度来保障。

  平心而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心理畏惧并不能在一夜之间全部消除,人民法院扩大公开化任重而道远。在新的征途上,人民法院要坚持过去那些行之有效的公开措施,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公开方式方法,更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推出新的公开举措。唯如此,公开化才能如一缕春风,带来一个公正高效权威的明媚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