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官应该向陈燕萍学习什么

时间:2020-05-19 01:45       来源: 中国法院网千阳频道        作者&编辑: 贾乾文
  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扎根基层法庭14年,审理民事案件3100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次投诉,没有一起上访,真正做到了让原告放心、被告信服、群众满意。陈燕萍凭的什么?同为基层民事法官,聆听完陈燕萍的事迹报告,我似乎找到了答案,明确了学习的方向。

  一凭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般的温情调解方法。陈燕萍说“调解有许多方法,但离不开一个“情”字。我总是想方设法找到法理情的最佳结合点。我相信,赡养案件还会有亲情,离婚案件还会有旧情,邻里纠纷还会有乡情,欠款纠纷还会有友情,交通事故还会有同情。只要我们唤起人间真情,所有恩恩怨怨都会烟消云散。”是啊,情为何物,情就是纽带,情就是桥梁。在中国这个儒家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里,情、理、法并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治人,这是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基本方法,能以情、理化纠纷,就是上策,就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法律作为底线,只是最后一道屏障。民事案件,双方积怨深、矛盾大,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只有倾情调解,才能达到案结事了。陈燕萍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熟悉国情、民情、人情,用“情”至深,才做到了70%的案件调解处理,90%的婚姻家庭案件圆满解决。我们学习她,就是要学习她这种用“情”至深、温情调解,“情”字当先的民事案件处理方法。

  二凭对“案结事了人和”办案效果的追求精神。处理民事案件,能做到案结事了就算尽职尽责了,但陈燕萍难能可贵的还是要进一步追求“人和”。勿需质疑,再简单的案件,在当事人之间已形成了隔阂、产生了裂缝,做到案结事了尚可,做到“人和”实属不易。陈燕萍说“乡村法庭,每天面对的大多是些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很多案件如果一判了之,对我倒是省心省力,但乡亲们可能因此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来。成功的调解能消除当事人心理上的对抗,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因此,我总是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哪怕百分之一的可能”。她这样说,也这样做了。她处理的案件,使反目成仇的兄弟两家敬茶赔礼,握手言和;使刀刃相见的家庭重新团圆,继子孝顺;使状告叔父的侄女泪流满面,撤回起诉。中国传统文化讲究的就是“和”,以和为贵,和睦相处。陈燕萍把“和”融进了民事案件的处理之中,追求案件处理效果的“人和”,顺应人心,符合民意,达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要求。我们学习她,就是要学习她这种对工作结果尽善尽美的追求精神和服务社会大局的无私胸怀。

  三凭“官司一时一事,影响一生一世”的办案感悟所体现的爱民之心。一个法官工作几十年,处理案件成千上万,每天面对相同的工作,不免心烦生厌,疲于应付,办过的案件能记住的能有多少。一件案件,对法官来说是一时一事,对当事人来说也许是一生一世,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陈燕萍深谙其中道理,胸怀爱民之心,善待每一位当事人。“坐下来,有话慢慢说”,微笑倾听,让司法过程如春风送暖。 “面对缺少法律知识又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应适当给予举证上的指导。不能简单地以程序上的理由使实质上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失去权利。否则,就可能增加一位上访群众。”她说“掩盖的事实不会自己浮现出来,要想方设法把它挖出来。有时适当地使用主动调查权,才能还给当事人以公道”。她变被动司法为能动司法,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她坚持下乡办案,深入田间地头,融入百姓之中,过语言关、过习俗关,把常用的民法条文译成大白话,让乡亲们一听就懂,而且感到亲切。她说村民们大都勤劳善良,感情用事,你敬他一尺,他敬你一丈。她变无情法律为有情办案,变无情判决为有情操作,表现了对人民群众火热的感情。她使怀揣利刃的当事人为法院送来了锦旗,使四处躲债的被告主动归还了欠款,使身患疾病的小女孩称她为“法官妈妈”。陈燕萍的爱心使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也使人民群众记住了像她这样为民司法的好法官。我们学习她,就是要学习她这种大爱无疆,心系群众,为民着想,关爱人民的执法精神。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人格的魅力是巨大的。陈燕萍身上体现的是“平凡、真诚、大爱、可敬”的高尚品格,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是多方面的。作为民事法官,我们要以她为榜样,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和谐司法、能动司法,耐心听取当事人的心声,倾情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尽心竭力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生动诠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