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人民法官的生动注脚

时间:2020-05-19 01:4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邓李平
  今天,我与院里同事一起认真收看了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我几乎每一分钟都沉浸在感动中。

  做法官难,做一名让人民满意法官的更难。或许,我们会在一起或多起案件中,由于耐心细致的工作而受到当事人的赞扬,或许,我们会在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甚至一年两年的时间里甘于奉献,忘我工作,但要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始终做到扎根基层、无怨无悔、不图名利,并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却不容易。但陈燕萍同志做到了,在14年基层法庭工作岗位上,她用自己的行动对人民法官作了一个生动的诠释。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首要的便是将自己真正融入到人民群众当中。王胜俊院长语曾重心长地要求,“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要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法官’。司法越贴近民众,人民就越信任司法”。而在工作中,一些法官却存在脱离群众现象,工作中出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常以“官”自居,其结果必然遭致群众的不信任。但陈燕萍同志却认为,“法官不是官,决不能摆官样。”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法庭工作了14个年头,群众的家长里短也牵挂了她14个年头。正是由于她始终将百姓当亲人,辖区的千家万户也认可了陈燕萍,老人们叫她“闺女”,同龄人叫她“大姐”,孩子们叫她“阿姨”,还有的喊她“妈妈”。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作秀也许能得到他们一时的信任,但最终必将被他们所唾弃。群众是最讲感情的,“你敬他们一尺,他们就敬你一丈。”在大家的眼中,陈燕萍没有办过什么大案要案,但在陈燕萍眼中,她所有的案件都是大案要案,因为她知道,“对当事人来说,他的每一件案件都是大案要案。”要始终如一将这些“小案件”当做“大事情”来对待,没有一种深厚的为民情怀是不可能做到的。在14年的时间了,她多次拒绝返回院机关的机会,选择工作条件差、任务重、矛盾多、待遇也不高的基层人民法庭,她不是一个不懂享受的人,只是由于一种沉甸甸的责任,使得她在享受和吃苦面前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也许,跟很多其他法官相比,她要失去得更多,但也正因为如此,她也得到得更多,她获得了群众的最高奖赏,“陈法官办的案件,我们放心,心里踏实!”“陈法官是我们信任、贴心的好法官!”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来说,这就是最高的荣誉。

  法官的职责就是化解纠纷。但由于理念、案多人少等原因,许多法官习惯于“坐堂问案”,对案件往往一判了之,其结果也经常是案结而事未了,群众矛盾没有真正得到化解。陈燕萍却不这样,案子在她手上后,她总是积极找当事人谈话,了解双方矛盾的症结,考虑的是如何化解双方矛盾,追求的结果是彻底解决双方纠纷,从不轻易判决。虽然,她每办一件案子,都要比别人花掉更多的时间精力,但她却因此取得了比别人更好地社会效果:在基层法庭14年,她审理案件3100多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受到一次投诉,没有引发一起上访,真正做到了原告放心、被告信服、群众满意。

  在新时期,怎样才算是一个合格的人民法官?答案已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