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以来,江苏省靖江市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陈燕萍的名字传遍了全国各地法院,成为家喻户晓、有口皆碑的新闻人物。她的事迹是那样感人,她的精神是那样鼓舞人心。陈燕萍的先进事迹,展现了一个平凡而伟大的共产党员和基层法官的光辉形象,展现了人民法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精神风貌。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陈燕萍无疑是我们法院队伍的优秀代表,是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杰出楷模,是我们政法干警学习的好榜样。
陈燕萍的事迹之所以这样感人,最让人可敬、最让人动容的就是她的为民情怀。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利都属于人民,无论是立法权还是司法权,都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我们法院的名称前冠于了“人民”二字,就寓意着法院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为人民排忧解难、解决矛盾、平息纠纷的地方。坚持司法的人民性,就是要求我们法官要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要真正从思想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靠谁执法”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社会稳定大局,营造社会和谐的良好司法环境。坚持司法的人民性不是一句口号,它需要我们法官去实实在在的做,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司法的温暖,坚持司法的人民性要求我们法官以实际行动去实践“司法为民”的宗旨。都说说着容易,做着难,但陈燕萍做到了,并且十四年如一日地这样做着,不为名、不为利,始终以她至真至纯的为民情怀,笑对村民百姓,调处家长里短,办理30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诉、无一申诉上访,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从她的身上,我们解读到了“为民”的真正含义。
“为民”就是要贴近群众,走到群众中去。陈燕萍扎根基层法庭十四年,有多次上调的机会都一一放弃,难道她真的是一位圣人,不食人间烟火吗?陈燕萍也是一个平凡的人,也有自己的生活向往,但她更清楚,基层才是最能贴近群众,最能与群众融入一体的地方,农村的百姓更需要司法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陈燕萍愿意接近群众,走近群众,即使是面对因身体瘫痪而不能行走的当事人张强,尽管张强的家狭小、阴暗,又脏又臭,她也没有丝毫嫌弃,而是主动上门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重新燃起了张强生活的希望;面对81岁的孙广福老人,她想方设法帮他做工作,协调其与妻子和继子的关系,多次自掏腰包为老人买饭、买车票,最终帮他彻底解决了家庭矛盾。在陈燕萍工作的园区法庭所辖的20多平方公里镇村,人们经常见到她走访当事人家、深入田间地头的身影。司法为民就是要改变以往“坐堂问案”的方式,走出法院、走出法庭,到群众中去办案,去调解纠纷,去提供法律服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二级大法官许前飞院长在视察文山两级法院工作时说“真正的巡回审判,就是要在纠纷发生地去解决纠纷,这样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否则处理纠纷的层次越高,离开纠纷发生地越远,纠纷就难处理”。许院长的一席话,道出了基层才是化解纠纷、平息矛盾最好的舞台,只有贴近群众,走到群众中去,才能听懂群众的呼声,才能理解群众的诉求,才能向医生那样找准病因,对症下药。陈燕萍扎根基层,就是为了多为农村的百姓做点实事,做点好事,为他们带去司法的温暖。在她的身上,我们读懂了什么才是对群众有感情,什么才是为民服务。
“为民”就是要微笑面对百姓,认真倾听他们的心里话。在陈燕萍十四年基层工作中,最让百姓温暖的就是她纯朴的微笑和耐心。无论是面对衣衫褴褛的老大爷,怨气冲天的老大妈,还是耍横、蛮不讲理、满口脏话的当事人,陈燕萍总是保持那份微笑,听当事人把话说完。她用这真诚的微笑,送给当事人问候和鼓励,驱走当事人的烦恼和不安,唤起当事人的真情与良知,不管当事人有多大的怨气、怒气,总能在陈燕萍的微笑中化解,主动配合她做调解工作。经常有当事人提出这样的要求“我要陈法官审我的案子。她审,输了我也服”。多么质朴的话语,却是对陈燕萍最好的评价。陈燕萍用她的微笑和耐心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为的是争一口气,为的是能够说说心里话,一个法官的微笑和耐心,能让当事人产生一种亲切感、信任感,相信这样的法官能为他们主持公道,从而相信法院的公平公正,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当事人都能心服口服,达到胜败皆服,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司法目的。可见,一个法官的微笑和耐心对当事人是多么重要,作为人民的法官,应该对人民有春天般的温暖,法官应是亲和的,而不应该是严肃板着面孔的,微笑面对百姓,耐心倾听群众的心里话,这是现代司法理念的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为民”就是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真情对待当事人。面对无助的儿童,她是慈祥的妈妈,面对委屈的老人,她是孝顺的女儿,面对烦恼的当事人,她是真诚的姐妹,陈燕萍就是这样亲民、爱民,始终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始终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不嫌脏、不嫌累、不嫌烦,对待当事人满腔热情,周到体贴,在她为民的大爱中,多少剑拔弩张的邻里一笑泯恩仇,多少濒临破裂的家庭破镜重圆,多少对簿公堂的伙伴重新合作……她对百姓的情是发自肺腑的一腔真情,她对人民的爱是心贴心的无悔大爱,表现在她想方设法为一个失去父亲、母亲也离她而去的重残女孩小敏筹措医疗费,5 年来,带着小敏到各地医院看病求医,像关心自己女儿一样,给予她无私的母爱和慈母般的关怀。这种柔情与大爱点燃了司法的人间温暖,奠定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感情基础,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性光辉。法律是生硬、冰冷的,而实现法律的过程则可以是灵活、温馨的。作为法官只有将生硬、冰冷的法律通过司法活动的灵动性、人性化,巧妙地实现情理法的融合,以柔克刚、以情感人,才能解开当事人之间的疙瘩,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积怨,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的。
“为民”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大事,时刻放在心上。陈燕萍的可敬之处,就是她总是把小看大,把大看小。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一般都是家庭邻里纠纷、婚姻纠纷、小额债务纠纷较多,在常人看来,都不过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在陈燕萍眼里,群众的事就是大事。老百姓说:“把案子交给陈法官,我们放心!”这种朴素的语言是对陈燕萍的最高评价。陈燕萍认为,正义只有让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并且认可了,才是真正的正义。她说:“我审理的案件虽不是什么大案,但一个人一生也许就打一次官司,我要让老百姓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陈燕萍总是把老百姓的案件都看成是大案,始终全身心地投入,认真地办理每一件案件。她从不以审结案件为目标,而是自觉地以化解矛盾、构建和谐为己任,努力做到审结一个案件,温暖一方民心,促进一方和谐。虽然都是些简单的案件,但陈燕萍却付出了许多心血,为的是案件能够圆满解决,当事人之间不再有怨、有气,最终握手言和,不再有纠纷,确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一名法官应向陈燕萍一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时刻将人民群众的事放在心上,始终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第一要求,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为民”就是要崇尚法律、爱岗敬业、坚守正义。党的十七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时代先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这样评价陈燕萍“陈法官扎根基层,长年工作在法院第一线,首先值得学习的是她的境界。作为一名中年女性,在平凡的岗位上工作14年,还能够保持一份长久的热心、耐心和爱心,必然是她对人民法官这一神圣职业充满了无限热爱。只有对工作怀有感情,才能对当事人充满感情,才能几十年如一日,真情对待当事人,面对满心烦恼满脸怨气的人们保持灿烂的笑容”。是啊,作为一个法律人,作为一名法官,首先要崇尚法律,热爱法官这一职业,因为崇尚法律,才会秉承公正,主持正义,因为爱岗敬业,才会对工作充满热情,才会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真情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才会把确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惩恶扬善、匡扶正义,促进和谐作为己任。陈燕萍法官正是感悟到了法律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责任与使命,始终不渝地坚持高尚的职业操守,孜孜以求地实现法槌下的平等正义,坚持不懈地践行法律人的誓言,勤勉无私地奉献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勃兴,在长达14年的基层工作中,胸怀大爱,热忱为民,一次次耐心细致地深入案前事后,一次次晓之于理、动之于情的调解与裁判,一次次巧妙恰当地化解矛盾纠纷,她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深刻而持久地诠释着法律职业的神圣与崇高,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宗旨。
陈燕萍真诚、善良、热忱的做人品质,公平、正直、过硬的人民法官所具有的人格魅力,为我们新时代的人民法官树立了优秀的形象。我们要学习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学习她大爱无疆,心系群众,为民着想,坚守正义,定纷止争,促进和谐的执法精神,学习她孜孜不倦、无私奉献、无欲则刚的职业境界,学习她发自肺腑、感人至深的为民情怀。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每天面对的是群众,接触的是老百姓,只有像陈燕萍那样,一门心思为群众着想,一个心眼为百姓服务,才能让当事人服气、人民满意,更好地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诺言,把对党的忠诚体现在调处每一个案件上,把司法的温暖传送到千家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