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常存爱民之心

时间:2020-05-18 22:4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丰云 王周岐
  模范法官陈燕萍的先进事迹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陈燕萍用真心、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坚定誓言。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意在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而队伍建设必然要求提升法官的综合素质,就法官素质而言,主要应包括道德品质与知识结构两个方面,提升素质,不仅要提升法官知识结构,更要重视法官道德品质的培育和修养。党的干部政策历来是德才兼备,而德又是第一位的,但同时又是“软”指标,不可能像司法考试那样,通过分数线衡量。德是一个长期修炼、培育、教化、感悟的过程,德虽看不见,摸不着,但德在法官的内心可存。只要依法公平、公正地裁判案件,便会内不愧心,德还在人民群众的饭后茶余可觅。正像老百姓对陈燕萍的评价那样:“把案子交给陈法官,我们放心”。可见“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我国宪法开宗明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官的身份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法官的审判权是人民授予,法官的薪俸是人民供给,法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主仆关系,这种服务关系决定了我国司法的“人民性”,法官必须以民为本,以司法良知为根基,不断修炼自己的“心术”和情怀,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己任,因此,我们要像陈燕萍那样常存爱民之心,常怀爱民之情。

  法官对人民群众而言,应当常思给予,常想奉献,而不是恣意索取,贪得无厌,事实上人民给予法官的名誉、地位、薪俸已经不少,而法官给予人民的回报却未必很多。连封建帝王宋太宗赵匡义也深知此理,亲笔书写戒石铭:“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以告诫百官应知恩图报。北宋开封府行政兼司法官吏包拯脸黑心正,“爱民如子”,被民众誉为“包青天”流芳百世。当代模范法官陈燕萍承古开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我们展显了人民法官真心爱民的崇高精神境界,赋予了“清官爱民”新的时代内涵,我们要像陈燕萍法官那样,将爱民之心自觉升华为全心全意为人民公正司法的崇高精神境界,慎权、慎独、慎行地做好审判工作。

  我们要像陈燕萍那样常怀爱民之情。法官作为社会特殊群体,担负着定纷止争,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从这个角度看法官是“官”不是民,古代官吏尚且能用“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自勉,当代人民法官更要像陈燕萍那样常怀“爱民”之情,不辜负人民群众的对我们的重托与期盼,努力完成历史赋予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陈燕萍法官常怀的爱民之情,是法官的慈良、悲悯、宽容、厚重的护法情怀,是法官体恤民情,对人世间的苦难深刻理解后的“爱心”帮助和“真情”救济,陈燕萍法官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使扭曲、变形甚至分裂的社会关系,重新回归到法治的理性状态,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既是济世救人的良善之举,更是修复被纠纷损坏社会关系的美好过程。

  我们要像陈燕萍那样把爱民情怀自觉转化为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把审判工作当成一项惠民工程用心去做好,让打官司的群众得到公正高效的满意裁判。我们要像陈燕萍那样牢记“三个至上”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把法律权威的刚性规定与审判实践中的柔性执法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司法审判与人民群众的亲和力。

  我们要像陈燕萍那样牢记宗旨,心系百姓,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把群众最需要解决的矛盾纠纷作为法官全力要办好的具体案件,力争实现案结事了,把人民最反感的衙门作风和习气作为法官要全力整改的重点问题,做到清正廉洁。

  我们要像陈燕萍那样能动司法,强化诉讼调解,彻底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开展“送法律到社区、进校园、下基层”活动。从“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杯热茶”做起,用爱心营造温謦、和谐的调解氛围,耐心倾听群众意见,及时行使释明权,充分发挥判前提示作用,对打官司确有困难的群众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群众真正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暖,这样,人民群众就会对我们审判工作做出满意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