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法官,她精心办案、令人信服,审理的30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投诉和上访;作为一名女性,她无怨无悔,兢兢业业,扎根条件艰苦的基层14个年头;作为一名母亲,她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倾注真爱关心照顾一位残疾当事人……无论是谁,能够做到其中任何一点都委实不易,但江苏靖江市江阴园区人民法院的女法官陈燕萍却一一做到了,谱写了新时期优秀法官的不朽篇章,值得万千法官学习并效法。
细数陈燕萍法官为民服务的点点滴滴,无一不是人民至上理念下的奉献,无一不是真情汇聚之下的付出。是什么让这位看似柔弱的女法官在基层法庭献青春、洒汗水,倾力为民调纠纷、解矛盾?答案很简单,那就是她内心之中永远驻守的“民”字。也就是这个“民”字,指引着她为百姓服务,伴随着她走过了一天又一天。
让“民”字永驻法官心头,就必须在内心树立为民服务思想。每一位法官都要将“人民性”作为司法服务工作的价值取向,积极摆正与群众的关系,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环节上改进作风、改善不足,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司法工作成败、衡量司法工作业绩的最终标准,要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走出法庭,认真面对群众、贴近群众、走进群众,了解群众的疾苦,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用主动的态度、坚决的态度、认真的态度和务实的态度从事司法服务工作,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让“民”字永驻法官心头,就必须不断创新为民服务方式。每一位法官都要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理念,注重保障民生,采取多项便民利民新举措,进一步把爱民、便民、利民、护民、为民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窗口”服务意识,将便民利民措施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延伸到每一位涉诉当事人。认真启动送法下乡、巡回审判、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等便民利民举措,积极运用就地立案、就地开庭、上门调解等形式,不断完善诉讼咨询、诉讼导引等制度,推行远程立案、电话立案、来信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为群众诉讼开辟“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尽享司法服务工作的便利。
“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阐述了“民为上”的论断;“得民心者得天下”,说明了民心相向的重要。对于惟一的审判服务机构和以“为人民服务”为工作宗旨的人民法院而言,每一位法官都必须将“民”字写大,并铭刻在心,同时将这份为民之心一直延续下去,为群众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