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公布了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内容,69%的公务员将被划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中,通过职位分类和聘任制的实施,部分公务员“官帽”将被摘掉,“铁饭碗”变成“瓷饭碗”。(广州日报2月4日报道)
深圳的公务员聘用制与其他地方试行的大致相似,规定了选聘方式和协议工资制度,目的是为机关聘任高层次人才提供了政策保障,有利于吸引各领域高端人才参与政府管理,提高政府的规划、研究和决策水平。改革初衷是好的,但在实际操作层面恐难如愿以偿。
能“随叫随到”何必“金屋藏娇”?随着政府职能转型,原由政府承担的部分事务将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或商业机构去办,政府有事需要特殊机构和特殊人才服务的完全可走市场化之路,按照工作量和技术含量,订立合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购买服务。政府按市场行情付费,对方以质量和信用立市。既然能“一次性买断”,何必要将“聘任制公务员”养在家里?养兵千日,用兵只是一时一事,何不租用“雇佣军”?将“高薪养聘”的钱用到民生难事急事上,岂不更好?
固然,制度设计聘任制相对与委任制退出机制更加灵活,但难改变进得去,出不来的围城效应。根据方案,聘任制公务员不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委任制公务员却可以自愿选择转为聘任制公务员。也就是说,现在干技术活的公务员,为拿回协议工资过把瘾可转为“聘任制公务员”。而对外公开招聘的聘任制公务员尽管成不了委任制公务员,可有人来了不想走咋办? 外招加内转,这两拨人都不是省油的灯,薪酬待遇可是笔不菲的开支。而且公务员名分加身,就不能搞兼职的有偿服务了,如果政府一时半会用不上,岂不浪费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