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涅??”浴了谁的火

时间:2020-05-18 18:5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黎仲阳
  媒体报道称,2008年一批含三聚氰胺的乳制品并没被销毁,又流入市场。部分企业对此,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主动出击,彻底清查食品安全突出隐患。(新华网2月1日)

  如果说两年前的奶粉案是企业所为,如今和企业脱离关系的问题奶粉重归市场,责任追究应另找他人。问题奶粉重新流入市场,又让不少为人父母的人绷紧了神经,有家长甚至发问:“还让不让给孩子喂奶?”不是无故发问,有毒奶粉事件接二连三,使婴儿父母们人心惶惶。民众只希望有关部门赶紧采取措施,回收问题奶粉,早日喝上安全奶粉,但我更想知道问题奶粉怎么会流入被严格控制的食品市场中。

  虽然在发现问题奶粉重归市场后,国家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措施,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0天的乳制品检查整顿工作,广东副省长更是表示奶粉流向已在政府控制之中(《南方都市报》2月1日),似乎问题奶粉事件在刚开始时就预示着即将告罄,速度之快令人惊讶。或许我们应该庆幸,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度之高,反应速度之快,但我们更应该警惕这种速度,尊重“欲速则不达”的箴言。

  问题奶粉关系到婴幼儿的生命健康,不能忽视;比三聚氰胺更恐怖的是行业潜规则,关系到国人的生命,更应重视。按规定,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的产品,可确定为免检产品,利用为利益公司和政府质检机构之间的潜规则蒙上的合法依据的条文,再加上政府机构中无处不在的人情潜规则,问题食品更容易获得市场通行证。遵循逻辑推理,在问题企业被发现有毒产品时,先追查问题食品流向,回收问题食品,集中销毁,进而追查企业责任、赔偿无辜群众,再肃清管理中的漏洞。这次问题奶粉是怎么通过重重毁灭得以涅??的?

  从新闻中看出,这批奶粉是2008年的含三聚氰胺奶粉,也早已过保质期,按常理应该回收并集中销毁.针对原因,卫生部长陈竺指出,一些地区整顿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尚未落实,整顿效果不牢固。即使暂时没有集中销毁,那也应该严加看管,总不至于粗心到将问题奶粉和安全奶粉混为一谈吧。可以看出,地方食品安全把关的松懈和不负责任,个别权力者在利益的驱使下,不顾百姓民生,放纵问题产品,而案件背后必有松懈的食品安全检查和通过制度。

  在网友的评论中,多数要求在食品问题是采用严厉惩罚,这无可厚非,食品关系到国人安危,尤其在市场自由流通下,问题食品则是潜在的隐形杀手,其后果不容忽视。而食品安全管理不但要治理企业生产,加强企业监管,也要治理地方的食品市场准入的监管,弥补制度漏洞,把好最后的安全防守线。这是此次问题奶粉事件追究中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