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各级法院迅速掀起了向陈燕萍同志学习的高潮,陈燕萍的光荣事迹迅速流传开来。
她扎根基层法庭14年,情系百姓、无私奉献、始终如一;
她办理了3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被誉为“真情为百姓、公正建和谐的基层好法官”;
她无私救助患病女孩小敏,被亲切的称为“法官妈妈”;
她曾获得“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无数的荣誉和奖励;
日前,她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寥寥数语并不能完全概括她给人们带来的感动,再华丽的语言在她大爱绘就的法理情的温暖画面前都显得苍白和无力。向陈燕萍法官学习,不是空洞的标语和口号。作为新时期全国法院系统学习的先进典型,如果她是一面镜子,要照见与其的差距;如果她是一杆标尺,要量出之间的距离。
普法传道 奉献基层
“农村法庭也许是最适合我的岗位。”
到法院立案信访部门工作7年后,经过两次打报告,陈燕萍法官终于如愿以偿地来到了案多人少的人民法庭工作,从此一干就是14年。从初逾而立之年到四十过半,她将一个职业人最辉煌的时段默默奉献给了农村法庭,远离了都市的喧嚣与澎湃,如灿烂的夏花怒放在农村沃土中。
陈燕萍法官说,“农村法庭也许是最适合我的岗位”,事实上人民法庭也需要陈燕萍们。作为我国司法体制的神经末梢,人民法庭是国家司法权力自上而下延伸的末端,在它们所在的空间里,是延续千年的乡土人情,是顺理成章的熟人社会,也是人们的法治理念最薄弱的环节。在各种利益矛盾交织的社会转型期,农村民事纠纷剧增,既有婚姻家庭继承、人身损害、民间借贷等传统的纠纷,也有受市场经济影响较大的拆迁补偿安置、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新兴问题。定纷止争、明辨是非、除恶扬善、救济权利的司法需求让越来越多的农村老百姓走进了法庭,打起了官司。然而,他们中的很多人对法院和法官并不了解,更不熟悉法律程序,不知道如何举证,不懂得什么是回避。在农村社会,需要现代法治与乡土社会连接的桥梁和纽带、需要现代法治理念的传道者和普及者,在距离老百姓最近的人民法庭,无数个陈燕萍们勇敢的承担起了这一角色。
“为群众化解纠纷同样也是普法的过程”,陈燕萍法官常常这样说。把法庭开在田间地头,除了方便群众诉讼,还是一个传播法律知识的普法过程。在审判实践中,她坚持对大部分赡养、邻里纠纷案件实行巡回审判,并邀请广大的人民调解员一起参加,通过庭审的方式让群众知法、懂法,通过调解给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同时把群众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解释清楚,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使群众认识到自己法律认知上的错误,真正达到说服教育的目的。她充分地认识到通过案例说法、进行普法教育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人民群众只有知法、懂法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的原告懂得了财产保全的意义,当农村老太知晓了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举证规则,当农村生意人长了做生意时要谨慎对待合同的教训,现代法治的精髓才能逐步渗透到农村广袤的大地上,自古缺失的民众法治理念才能得以孕育和扩张。陈燕萍法官扎根基层法庭,并非机械地坐堂办案、结案了事,而是充分地发挥司法能动性,在消弭农村矛盾纠纷的同时,向百姓揭开法律神秘的面纱和冰冷的外表,让百姓真正走进现代法律体系的殿堂,感受情理之外法的温暖,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用情调解 追求共赢
“各类案件我都争取调解。调解成功了就是双赢。”
西方法谚中早有“坏的和解亦胜过好的判决”的说法。在农村传统的熟人社会中,人们最看重面子,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起诉到法庭的,在这种情况下,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在靖江法院,陈燕萍法官是公认的调解高手,她办的案子调解率达到70%以上,其中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调解率高达90%以上。“基层的案子虽然大部分是家长里短的纠纷,却关乎民生和谐。一个小案子处理不好甚至可能会闹出人命,因此‘群众案子无小案’,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只有用让群众信服的方式加以调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才能实现维护一方稳定,促进一方和谐的局面。”陈燕萍法官如是说。
因此,她对于接手的各类案件,都争取优先采用调解的方法结案,“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我是不会判的”。为了抓住纠纷的症结所在,陈燕萍法官首先做的是耐心地听。她说当事人来到法院需要情感的宣泄,作为法官,一定要不怕受气,耐住性子,听当事人把话讲完。法官通过倾听,可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的桥梁,减轻当事人对法院、法官的消极抵触情绪;还能了解当事人的心结在哪里,可以找到化解矛盾的切入点,为顺利化解纠纷奠定基础。然后,她在法、情、理之间积极寻找最佳结合点,准确地切入案件,对症下药,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在70%调解率的背后,是奔波在田间地头的身影,是病中的沙哑嗓音,是与当事人真情交流的公正的心。
农村百姓虽然接受教育较少,但他们大都通情达理,只要给予他们尊重,就会赢得理解和支持。陈燕萍法官相信在纠纷的背后还有“情”,她笃信赡养案件还会有亲情,离婚案件会还有旧情,邻里纠纷还会有乡情,欠款纠纷还会有友情,交通事故还会有同情。只要我们唤起人间真情,所有恩恩怨怨都会烟消云散。为了实现调解,她耐心地倾听,细心地解答,用一颗法官司法为民的真心唤起当事人心底的那份情,冰释前嫌、握手言和的和谐场面才会不断地上演。
或许我们会说,案件这么多、情况这么复杂,哪里有时间和条件进行费时费力的调解?其实调解是一门艺术,一句暖心话、一个微笑、一杯茶都有可能成为打开坚冰的钥匙,关键在于是否有一颗体恤之心。寥寥百字的调解书并不能体现调解过程的艰辛与曲折,可是费时费力的调解却能够实现草草判决远远不可比拟的社会效果。
天平玫瑰 傲然怒放
“一个会精致生活的法官,才能办出精致的案件。”
在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的过程中,我一直想忽略她的性别,只想把她作为能够代表所有优秀法官的缩影和化身。但是,随着对她事迹了解的深入,我慢慢发觉她的体恤和爱心更多的源于女性特有的魅力所在,使我不得不从一位女法官的视角对她进行另一个角度的解读。
在陈燕萍先进事迹报告中,有幸聆听了她自己所做的报告,吴侬软语、挺拔身姿、一丝不乱的头发和始终挂在嘴边的微笑,使人很难把她与一位代表法律威严和正义的女法官联系在一起。在2009年中国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上,陈燕萍法官曾抚摸着自己的长发说:“我喜欢留长发,可能一般人觉得职业女性应该留短发,会显得干练一些,而我则认为长发更能体现女性的温柔和细腻。”就是这样一位刚正不阿与柔情似水并举、法律艺术与生活艺术水乳交融的最美女法官,用她迷人的微笑、用她潸然的泪水感动了年长的大妈,感化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青年,感染了无数与她打过交道的当事人。
她爱笑,在平日的工作中,无论多累多忙,她始终把真诚的笑容挂在脸上,用这真诚会心的微笑,送给当事人问候、鼓励和祝福,架起沟通当事人心灵的桥梁,唤起当事人的真情与良知。她的微笑“四两拨千斤”,成功地化解当事人的怒气、怨气和火气,这既是一种办案的方法更是一种难得的修养。
她容易哭,有人用“三多”来形容她,即“说话多、走路多、泪水多”。她曾在看到孩子残缺的手掌后心痛的流泪;爱动感情的她,每次想起自己扶助多年的残疾女童何小敏遭遇的不幸,总忍不住掉眼泪。
懂得精致地生活,能够精致地办案;在法律面前不徇私情,却用微笑拉近当事人的距离,用倾听走进当事人的心里。又是一位女法官将她女性的魅力发挥的淋漓尽致,在刚性的法律和冰冷的判决之间,让人们感受到审判过程中的温暖。
有人把陈燕萍比作天平上的玫瑰,用怒放的美丽人生诠释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