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终,全国各地各种各样的评选活动如火如荼,像“十大感动人物”、“十大道德模范”之类的评选。静下心来细想一下,就是通过这种活动,发扬一下他们的事迹,更重要的是树立一个模范典型,通过他们不平凡的事迹感动社会,号召社会群体以他们为榜样。就拿法院系统来说,最近全国各级法院掀起了向江苏省靖江市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陈燕萍法官学习的热潮。1月23日,陕西省高院表彰全省法院首届“十佳法官”活动尘埃落定,通过媒体公示、网络投票、集中演讲、民主评议等一系列程序,一批先进典型站在了历史的舞台上。
陈燕萍,45岁,全国人大代表,扎根基层人民法庭14年,处理了31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获得的荣誉无数。她充分展现了一个平凡而伟大的基层法官的光辉形象,展现了人民法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精神风貌。的确,从这些平凡而伟大的先进典型中需要学习的地方很多,需要学习他们平易近人,兢兢业业,忠于党、忠于法律、忠于事业,需要学习他们公平、公正执法的决心,需要学习他们亲民、爱民、为民之真心。
树立先进典型,对维护司法权威,发扬先进典型模范带头作用乃至展现人民法官光辉形象,人民法院公平、公正执法都有着不可磨灭的积极作用。看似普通而又平凡的形象,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却很多,通过这些先进,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去感召更多的人,寻找差距,锐意进取。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掌握着生杀予夺、定纷止争的神圣职权,陈燕萍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却把这一神圣职责与人民利益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一系列小事,将人民法院,法官的光辉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将人民法院司法独立,公平正义贯穿于每个人的心中。
陈燕萍说:“官司一生一次,但影响一生一世。”人民法院是当事人保障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群众只有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会走进法院,就是希望通过法院来主持正义,判断是非曲直。因此人民法官的一言一行都深刻地影响着人们对法院工作的评价,他会一辈子记在心上。人民法官只有身子正,影子直,堂堂正正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才能让人们感受到正义,感受到人民法官公正裁判的风采。
先进典型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代表着一个领域,或者一个行业形象,人民法官更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民主法治社会的建设,人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需要一大批先进典型的出现,需要通过他们平凡而伟大的先进事迹去鼓舞人,激发更多人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服务。先进典型只有在专业素养上不断武装自己,实际生活上经得起诱惑,社会监督与自身素质不断完善,他们的光和热才会发挥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