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举报护证八天是监督“杯具”

时间:2020-05-18 15:2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陆志坚
  大年初一,安徽砀山县一些单位和居民收到了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该县房产局局长刘某有“贪污受贿、嫖娼”等行为。令人惊讶的是,这封举报信竟出自这名局长的前妻张某和17岁的儿子小刘。而为抓住刘某“贪污受贿”的证据,小刘母子俩2月11日住进了局长办公室,守了室内3个保险柜整整8天时间。(2月22日中安在线)

  有人称母子俩采用如此方式举报是大义灭亲,也有人称这是因家庭矛盾所致。其实,无论是何种原因举报,对纪检、检察等监督职能部门来说,都是必须立即进行调查的重要线索。

  可匪夷所思的是,面对这起闹得满城风雨的母子举报案,当地纪检、检察部门在母子俩诚惶诚恐护证八天后才姗姗介入。缘何如此?笔者注意到,母子俩护证的第一天是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而纪检、检察部门开始介入调查的时间是春节后初八。这就是说,母子俩举报恰逢春节,职能部门自然“马放南山”,早就沉浸于春节的欢乐之中了,哪管举报人的辛酸。

  应该说,母子俩的八天护证没有出现意外,值得庆幸。报道称,为了保护证据,母子守住3个保险柜寸步不离,吃喝都由亲戚送来。其间因害怕有人来取走保险柜,母亲还一度把自己和保险柜捆在一起。在合家团聚的日子里,母子俩却担惊受怕地度日,纪检、检察部门为啥就充耳不闻?

  假如,纪检、检察部门在接到举报的当天,就闻风而动将相关的证据取走,还用得着母子俩如此护证吗?假如,纪检、检察部门对被举报人包养情人一事早点调查清楚,还会导致一个家庭的破散吗?太多的假如都直指一个问题,那就是当地纪检、检察部门在这起举报案中扮演了麻木不仁的角色,不仅是工作的失职,更是对举报人利益的漠视,而这恰是监督缺位的“杯具”。

  其实,在这起妻子举报丈夫、儿子举报父亲的事件中,被举报人是否有贪污腐败行为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暴露出了肩负反腐倡廉重任的职能部门对举报反映迟钝、无动于衷,这容易导致民众对反腐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