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怀民生情怀公正高效为人民司法

时间:2020-05-18 12:1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许波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陈燕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情地说:“我们法官所办的每一起案件,为社会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为了让百姓更加幸福、让社会更加公正。”特别是陈燕萍代表认为:“总理将‘人民的尊严’写进政府报告,彰显了‘执法为民’、‘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这对法官执法为民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那就是尊重生命个体,常怀民生情怀。”这番真心实意的肺腑之言凸显了陈燕萍在参政议政中的殷殷民生情怀。(3月7日人民法院报)

  笔者认为,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人民法院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努力提高审执工作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只有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审判工作的根本标准,才能更好地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保障和服务民生中去,不断增强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能力和司法水平。

  作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杰出楷模,正是由于陈燕萍牢固树立了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特别是高度关注民生的法治理念,所以她始终能够坚持把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她始终用自己勤奋敬业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原则,即使是在各种责任集中交织的艰难日子里,她仍始终坚持殚精竭虑为民排忧解难,陈燕萍无愧于“法官妈妈”、“平民法官”和“社会法官”的光荣称号。

  由此可见,人民法官常怀“为人民司法”的民生情怀,就是要善于在工作实践中着眼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准确把握法院工作与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的结合点,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稳步扎实推进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高效及时地依法保护诉讼群众的正当权利,竭力帮助信访当事人解决特殊困难,想方设法促使信访群众息诉罢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真正实现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的“双赢”。

  关注民生,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要注重认真梳理审判实践中形成的便民利民措施,对行之有效的做法总结改进,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全面规范救助程序。通过畅通司法工作的民意沟通表达和表达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意收集、分析、处理机制,提高审务公开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司法知情权、参与权。通过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群众司法需要,不断提高司法社会公信力。

(作者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