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这直接关系政权的巩固。他还提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同样道理,肩负着“为大局司法、为人民服务”重任的人民法院,也需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有很多新要求新期待。尽管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以“三个至上”为宗旨,朝着让人民满意的目标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在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等三大重点工作任务的新征途上,人民法院需要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以便不断地改进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让人民群众来批评和监督,其实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说成绩谈进步,过头一点儿的话儿都可以接受。等到说不足谈问题的时候,即使恰如其分也令人感到心里不舒服。对此,人民法院必须跨越这种心里感受,以博大的胸襟来欢迎批评和监督,营造一种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畅所欲言地批评和监督的宽松环境。
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对法院批评和监督,就必须拓展接受批评和监督的渠道。除了召开各种类型的征求意见会之外,我们还要采取登门征求意见、网上民意沟通等多种形式来征求意见,让人民想说的话可以毫无保留地反映上来。要特别注意防止因人废言,无论提意见和来监督的人社会地位如何、经济收入多少、道德水平高低,无论其是温文尔雅还是气势汹汹甚至于骂骂咧咧,都要从善如流,认真听取,不能因为他们提意见的态度、方式、方法不妥当就拒绝接受。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工作,让更多的人关注法院工作,让更多的人对法院开展批评和监督。
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对法院批评和监督,关键还是让这种批评和监督真正凑效。如果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管用,批评和监督之后没有下文,久而久之批评和监督的热情就会削弱,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对批评和监督能改即改,并把纠正的结果及时反馈给提出意见的人民群众,以实际行动来赢得民心。
总之,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批评和监督法院,需要跨越心理障碍,需要拓展批评和监督渠道,需要改进接受批评和监督的方式和方法,最终还要及时修正错误、改进不足。唯有如此,人民法院才能在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下逐步完善,达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