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是法院工作的有力推进剂

时间:2020-05-18 12:0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何展
  3月4日下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在中国法院网“两会”访谈节目中表示,自2008年天津市三级法院推行建立诉讼服务中心以来,共接待群众23万人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司法服务,把老百姓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落到实处。(3月4日中国法院网)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司法为民做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是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欣喜地听到,“法院只是一个服务单位”这样的声音,我们欣喜地看到,不少法官走出办公室,走进企业,走向田间地头,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诉求。其实,建立与群众的沟通互动机制是践行为人民司法的必然要求,能使我们及时发现法院各项工作的问题和不足,由此,群众呼声无疑是法院工作的推进剂。

  群众的赞扬是法院工作前进的动力。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法院工作怎么样,领导说了不算,上级单位说了不算,要从老百姓嘴里说出来才最算数。相信很多法官都有这样的体会,当接到当事人的感谢信,受到群众赞扬的那一刻,那种幸福感是很美妙的,因为这是对你职业生命的最大褒奖,是对你社会价值的最高肯定。

  群众的批评是对法院工作的爱护。法院工作一直被人民群众赋予很高的希望,这里是处理社会矛盾的最后一站,人民群众在这里期待着法律尊严被维护,期待着公平正义被实现。可是,我们的工作总有这样那样的不尽如人意,这时候,开门纳谏,勇于接受群众的批评,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责任。“法院院长要敢于听到骂声,勇于在骂声中对法院工作进行反思。”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其实,我们一定要认识到,群众的批评是出于热切的期待,是对我们的爱护。

  群众的要求是法院工作努力的方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曾经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人民司法这句口号不是空的,要落在实处,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健全多样、有效的民意沟通机制,及时体察民情、汇聚民声、听取民意、体会民心。

  倾听群众的呼声,法院在行动。河南省法院系统,全面实行“院长天天接访制度”后,又开展了“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一方面啃掉了一批“骨头案”,另一方面了解了群众所需,拓宽了工作思路,另外还有“意外收获”,排查化解了一些还未进入诉讼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这应该就是群众呼声是法院工作推进剂的力证。